转自:内蒙古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6号)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闭呼和浩特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已于2025年2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注销。
特此公告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遗失
声明
不慎将李超的《律师执业证》(证号:11504200911238047)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