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共有33,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752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77,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130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2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49%。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641,746股。
●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721,977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1,683,419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8.22%。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919,769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822,162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7.56%。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因公司注销部分2019年回购股份,自2022年7月21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49元/股调整为19.52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2022年12月9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52元/股调整为19.5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5月30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50元/股调整为19.07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2023年11月29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07元/股调整为19.0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5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06元/股调整为18.79元/股;因公司注销2022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及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价格调整标准,自2024年11月7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79元/股调整为18.84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达到转股价格调整标准,自2025年1月6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84元/股调整为18.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20日、2022年12月8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11月28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11月6日、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临2022-058、临2022-071、临2022-119、临2023-060、临2023-117、2024-055、2024-094、2025-002)。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3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752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8%。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2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49%。
二、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5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66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55人调整为1,099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5.56万份调整为2,166.895万份。
6、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3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1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70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115.155万份。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死亡、2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万份(前述3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3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92.545万份。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4万份(前述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405万份。
9、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30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760万份;前述12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退休时四个行权期均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无需注销。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6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53.645万份。
10、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有37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9083万份;前述13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其退休前四个行权期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本次调整后,扣除上述离职和退休人员,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1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31.7367万份。
11、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有15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86万份;前述13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其退休前四个行权期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本次调整后,扣除上述离职和退休人员,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889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06.8767万份(包含已退休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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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确认,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889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有693人参与行权,其中2025年第一季度326人参与行权。
4、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2,721,977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2,721,977股,获得募集资金42,299,523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11,683,419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81,560,331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公司于2023年10月13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23年10月13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鉴于自2023年10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3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放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98人调整为384人;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需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因此拟注销上述离职、放弃及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7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数量由1,450.60万份调整为1,386.85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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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确认,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384人。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239人参与行权,其中,2025年第一季度共有214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4.27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2,919,769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2,919,769股,获得募集资金41,665,10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3,822,162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54,542,25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可转债行权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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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