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 (002496)多年来悬而未决的“5000吨草铵膦项目”所有权纠纷终于迎来结果。3月24日,辉丰股份公告披露,近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认定案涉项目应属瑞凯公司和辉丰公司共同所有,原审虽然存在瑕疵但裁判结果并无不当,故驳回辉丰股份的再审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于这一纠纷事件的持续存在,2020年至2023年,辉丰股份财报已连续4年被出具保留意见。
来源:公司公告
裁定内容指出,原审法院认定案涉5000吨草铵膦项目全部归属瑞凯公司单方所有,有所不当。案涉5000吨草铵膦项目应属瑞凯公司和辉丰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对该项目财产权属共同所有。原审在诉讼程序和事实认定方面虽有不当,存在瑕疵,但裁判结果并无不当,驳回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韦广权的再审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辉丰股份于2010年11月9日上市,主营业务为生态功能农业、石化仓储供应链及项目投资。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生物农资等。
回顾该诉讼案件整个过程,可以追溯到2015年6月份,辉丰股份宣布以自有资金2.69亿元投资瑞凯化工,投资后持有瑞凯化工51%的股权,河北商人郭俊辉方面持有49%的股权。瑞凯化工主要产品为草铵膦原药,辉丰股份当时希望借此扩大公司在除草剂市场的份额。
2016年4月21日,辉丰股份公开发行了总额8.45亿元的可转债,其中5000吨草铵膦项目预计投资6.86亿元。2020年10月29日,辉丰股份宣布拟将重组后的全资子公司科利农51%股权、上海迪拜1%股权转让给安道麦,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包含5000吨草铵膦项目。
辉丰股份当时公告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不过在公告披露后,瑞凯化工向深交所投诉称,辉丰股份即将出售的5000吨草铵膦项目实际是瑞凯化工投资建设的,双方争议由此公之于众。
辉丰股份与郭俊辉方面的纠纷仍在持续,使得辉丰股份无法实施对瑞凯化工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瑞凯化工的控制,并将投资款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2022年,公司已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42.65万元,但因审计程序受限,会计师无法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准确性。关于瑞凯化工有关纠纷,辉丰股份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判决驳回。深交所在近日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要求辉丰股份说明该诉讼仍属于重要或有事项且无法确定影响的合理性。
对此辉丰股份回应称,自2020年11月以来,瑞凯化工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辉丰股份多次沟通未果,以股东知情权为由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1月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瑞凯化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资料。
辉丰股份表示,瑞凯化工已于2021年6月停产,股东矛盾尚未解决,部分诉讼还在进行,加之其环保安全问题以及生产工艺落后导致生产成本过高,“复产可能性不大,未来不能持续经营。”在失去对其控制权的情况下,辉丰股份依据能够掌握的所有财务资料,对公司持有瑞凯化工51%股权价值进行会计估计,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42.65万元。
辉丰股份回复公告显示,关于瑞凯化工“侵害股东利益”诉讼纠纷,辉丰股份向法院提起上诉,但被法院判决驳回。辉丰股份申请再审,并于2024年1月收到法院送达的《立案通知书》。
财务方面,辉丰股份近年来净利润波动较大,预计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至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5亿元、-4.67亿元。2024年,辉丰股份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1.50亿元至1.80亿元,同比减亏67.90%至61.48%;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1.80亿元至2.20亿元,同比减亏58.05%至48.73%;营业收入预计为2.8亿元至3.6亿元。
辉丰股份表示,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转型发展阶段经营未达预期,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此外,重要的联营企业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业绩仍然亏损较大。
根据上述预告,辉丰股份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存在低于3亿元的可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深交所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级市场上,截止3月24日收盘,辉丰股份股价报1.47元/股,跌2.65%,总市值22.16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