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推动出台《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企业量身打造专门商事调解中心;创新“仲裁+调解”模式降低企业争议解决成本;打造“产业链+公证”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过去一年来,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核心理念,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取得显著成效。 前不久,《法治日报》记者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东部公证处以及东莞部分企业,探访法治力量如何为民营经济注入发展动能,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上午9时40分,马可波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可波罗”)总部大楼,人来客往,一派忙碌景象。走进三楼的建筑陶瓷博物馆,触目皆是瓷砖瓷器与陶瓷工艺品,令人赏心悦目。 “‘美化人类生活’是马可波罗坚守的使命,不过,在追求美学的同时,偶尔会遇到法律纠纷的困扰。”陪同记者参观完博物馆之后,马可波罗法务部负责人李可为谈起了去年的那次商事纠纷。 据介绍,马可波罗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建筑陶瓷制造商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马可波罗在商事活动中遇到不少挑战,合同履行、货款回收等方面的商事纠纷增多。2024年,马可波罗旗下的子公司与某港资企业等主体发生合同纠纷,案涉标的额达数千万元,随后向东莞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东莞仲裁委很重视这个案子,立即成立了由3位资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指派办案秘书全程跟进。”李可为说,仲裁庭秉持“边裁边调”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在庭前协商,最终仅用一个月时间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告诉记者,该案能够在短时间内达成调解,充分体现了该委一直推进的“仲裁+调解”模式的优势。 “这个模式,将仲裁的专业性、权威性与调解的灵活性、和谐性有机融合,不仅节约了各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还有效降低了争议双方的对抗性,有助于保持甚至加深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后续商务合作。”潘长河表示,“仲裁+调解”实现了“服判息诉”的和谐结果,将双方共识纳入仲裁法律文书后,能够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在李可为看来,传统诉讼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加深,后续的商务合作也几乎没有了可能,“仲裁+调解”模式秉承“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能够促使争议双方真正握手言和,维护了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对企业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记者了解到,东莞仲裁委涉企案件多数为涉民营中小企业的案件,近年来,该委不断改进利企便企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优化“智慧仲裁”,持续完善在线立案系统,优化办案流程,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 在创新加持下,东莞仲裁委平均结案时限进一步缩短至48天,金融类案件结案时长更是压缩至平均35天。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服务民营企业4000余家,有效助力东莞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东莞市新动力油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油库厂区看到,工人们正加紧进行安全检查,因为马上有一批从境外进口的成品油要入库。 “去年,公司通过东部公证处‘一揽子’公证服务,顺利完成了在海外地区的投资布局。”新动力负责人刘伟丹说。 为助力东莞企业顺利“走出去”,东莞市司法局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其中提出要加强公证服务在民营企业中的应用。东部公证处通过建立“企处一对一”服务模式,指派专门服务团队,将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公证服务的精准化“项目清单”,主动奔赴企业办公现场,在企业办公区域内现场开展公证工作,显著缩短公证办理时间。 “我们就好比‘法治外送员’,企业点单、我们送服务上门。”东部公证处主任方丽荷介绍说,该处以“店小二精神”一对一为新动力提供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服务,手续齐全的隔天就出具公证书。去年,该处共为新动力提供上门公证服务6次。 刘伟丹说,东部公证处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精准的公证服务,不仅帮助新动力解决了“出海”问题和海外投融资问题,还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培育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是绕不开的关键词。”东莞市司法局局长陈鸿钧说,东莞将坚持法治服务与企业脉搏同频共振,让法治之力成为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