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昭阳区春晖枫园等五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为切实解决昭阳区春晖、枫园等五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公平善用,我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1. 审核范围:昭阳区春晖小区、枫园小区及其他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滋露小区、雨露小区、昭露小区)内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承租户。
2. 历史遗留问题类型
春晖小区、枫园小区、昭露小区、雨露小区、滋露小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已死亡家庭,现由原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实际居住的情况。合计审核123户,其中符合变更条件94户,不符合29户。
3.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4. 异议处理: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昭阳区春晖小区17幢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一校:胡远松 二审:尹婕 二校:龙萍
三审:张永刚 三校:沈艳琼
终审:马燕 监制:罗旭 总监制:武治国
投稿邮箱:5190454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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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发布 微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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