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河北省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 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宽进、严管、重处”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更好统筹建筑业发展和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立企业资质常态预警机制

依托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政策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嵌入系统中,对河北省负责审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与资质标准进行比对。系统比对发现企业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在相应资质项后标注“资质预警”,并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对外公布。

企业“资质预警”信息对社会公开,公众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信息—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被标注“资质预警”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应资质标准条件整改。经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系统于次日取消“资质预警”标注。

企业对标注有异议的,可以在两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诉,并附相应证据材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经核实,确属标注错误的,应立即取消标注;标注无误的,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被标注“资质预警”的企业,在两个月内未申诉且系统比对注册建造师仍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资质预警”标注变更为“资质异常”,纳入动态核查机制中的“资质异常”企业监管。

建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机制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河北省负责审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产、人员、设备等情况开展动态核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集中核查时间和方案在核查前公布。

核查范围区分重点核查企业和一般核查企业,对重点核查企业的核查比例为100%,对一般核查企业,核查比例以当年“双随机、一公开”方案为准。

对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企业可登录查询),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信息—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企业对标注有异议的,参照“资质预警”异议处理程序核实处理。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及时整改,完成整改的企业可申请复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或者经复核仍不满足资质标准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结果应用

对被标注“资质异常”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对于在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关注承接项目的企业资质情况,发现企业相应资质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应及时提醒企业整改或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河北省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 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