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0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汉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全体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保进先生及纪委书记陈兴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力峰、马光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