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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的时代答卷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书写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的时代答卷

■ 贺利娟

2024年,随着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实施,覆盖全国6000余家代理机构、3万余个项目的专项检查雷霆出击,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场场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坐标的制度变革,不仅刷新了政府采购的效率纪录,更在深层次上重构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化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根本路径。在破除制度积弊方面,黑龙江首推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1785个采购项目提前支付26.93亿元,这种信用前移打破了“先服务后付款”的传统模式,让政府信用成为激活市场活力的“启动资金”。浙江将项目采购周期压缩至23天的背后,是区块链存证、智能评标等数字技术的深度赋能,全程电子化使企业“一次都不用跑”。内蒙古构建的“跨省即时互动—智能评标决策—区块链签章存证”闭环系统,以6100个异地评审项目、201亿元采购规模的实绩,宣告行政壁垒的土崩瓦解。这些改革实践印证:破除隐性门槛的力度,决定着市场活力的温度。

全流程电子化重构了市场参与模式。广西推广电子保函业务,供应商在线即可完成申请、验收等全流程操作;江苏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每年可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约100亿元;辽宁实现合同线上签约,打通电子化“最后一公里”。北京“全要素公开”标准将信息披露升级为数据治理,新疆将信息公开作为项目推进的前置条件,技术赋能正在将政府采购置于“全时全域”的阳光之下。

法治化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2024年财政部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以及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等,这些都对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地方的制度创新也遍地开花:天津将57类违法行为细化为368种情节的裁量基准,为自由裁量权装上“法治刻度仪”;山西构建“三步走”纠纷化解体系,使每起争议都能找到制度出口。更具突破性的是信用监管体系的进化,当山东、湖北、广东等众多省区将信用评级与采购活动挂钩,实则是构建起“数据画像—信用评估—市场准入”的智能治理链。这种穿透式监管,使5万家代理机构告别“野蛮生长”,让“守信畅行、失信难行”成为市场铁律。福建“先调解后裁决”模式缩短纠纷周期40%、北京标准化文本降低争议率25%,这些数据昭示:良法善治才是最优营商环境。

国际化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向。国务院出台外资企业平等准入政策后,财政部制定本国产品标准,这套“组合拳”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环境。北京在落实扩大开放中单一来源公示制度的创新,上海在对接国际高标准和通行规则中,探索先行先试路径,构建维护公平竞争且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这些既是我国对WTO《政府采购协定》透明度原则的创造性转化,也为全球政府采购实践注入了中国智慧。随着“不见面”开标覆盖全国绝大部分项目,随着电子保函等金融工具的全面推广,随着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展开,我国正从规则跟随者转变为创新引领者。我国政府采购市场正在以更加自信的姿态融入全球体系,在国际竞争中锻造新的竞争优势。

2024年的政府采购实践揭示:市场化释放制度红利,法治化筑牢治理根基,国际化拓展发展空间,三者共同构成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完整逻辑链条。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政府采购正书写着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时代答卷:每一个采购项目的阳光操作都在夯实市场信心,每一项制度创新都在增强国际竞争力。但改革未有穷期,创新永无止境,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仍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长时间以更大的勇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更宽的视野扩大开放,在破立之间不断开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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