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妇女报
最近,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这可是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7月1日就开始施行啦!
湖北是红色沃土,登记在册的烈士有12.9万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18处,省级、县级的和其他零散烈士墓数量也很多。这个条例有七章45条,从缅怀纪念、设施保护、事迹宣传、遗属抚恤、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规定。
比如,以后不能在烈士陵园擅自摆摊、搞经营性活动,不能用大功率音响设备搞娱乐健身活动,未经同意也不能在那儿展览、演出、拍影视。同时,绝不允许有人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信息平台发现有人侮辱英烈,也要马上处理,不处理可是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处罚的!
英雄烈士为国家、为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我们要永远铭记他们,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名誉、荣誉,传承他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