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细化完善务工群众确定、劳务报酬发放、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通过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青海结合省情实际,探索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推动村民自建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体系,重点从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标准、项目谋划等方面,细化完善务工群众确定、劳务报酬发放、物资采购、推进实施、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统筹设计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参考模板,为全力保障村民自建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介绍,青海通过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不仅能将有限的资金更多用于项目建设,更大程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更广范围带动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还能激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内生动力,提高项目施工质量,最终实现农牧民收入与农村人居环境“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今后,青海省发改委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地方选取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试点工作,使以工代赈成为群众就业的重要渠道、乡村建设的重要方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在深入挖掘吸纳就业潜力、持续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的关键作用,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