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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发布30条措施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广东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为10个方面共30条举措。《措施》提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和支持我省加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为助力激发产业科技创新动力,《措施》要求,高效精准落实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统一研发项目异议鉴定口径,规范办理流程,高效服务人工智能、机器人、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高效精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助力实施“广东强芯”、“璀璨行动”、核心软件攻关、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对科技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创企业进行名单制服务,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台账,确保应享尽享。

  为助力壮大新兴未来产业,《措施》提出,高效精准落实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特定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服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量子科技等新兴未来产业加快发展。

  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人才是关键。为此,《措施》要求,高效精准落实股权激励、创业投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横琴境内外高端紧缺人才及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深化拓展“产学研一体化粤税院士服务站”,完善拓展对在粤工作院士及其科研团队、任职企业专属税务服务,助力引进、培育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卓越工程师、产业“新工匠”。

  税收服务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打造最优税收营商环境,《措施》提出“推进规范化税务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无风险不打扰,有需求必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防止不当执法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

(记者/黄应来 唐亚冰 通讯员/岳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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