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1号)》。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原则,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招生工作纳入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2025年招生按照面向全五华辖区,以电脑随机选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为有序推进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2025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6个班,270人。
02
报名条件
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五华区(含社会事务移交的昆明高新区黑林铺片区)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5年4月1日24时),未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 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自持房产位于五华辖区(含社会事务移交的昆明高新区黑林铺片区)(购房时间截至2025年4月1日24时)。
2.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昆明市主城区内无房,提供2025年3月下旬—4月7日前查询的《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
已办理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
无房家庭,提供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
所购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需提供《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2025年五华区一年级招生工作中开展不动产登记结果网上查询服务,家长可通过网上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并下载打印,如需查询未成年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请到线下窗口申请查询。
➡️点这里:查看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2025年新生申请电脑随机选号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03
报名时间和方式
家长于2025年4月6日上午8∶00—4月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2025年新生申请电脑随机选号报名系统”,实名认证后自愿报名,如实完成信息填写,按要求上传户口图片、房产信息图片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图片并提交。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2025年新生申请电脑随机选号报名系统网址:
https://kmwh.jyyun.com/kmwh-reporting/index.html
04
电脑随机选号
计划于2025年4月8日,由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现场电脑随机选号,由省、市、区纪检监委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由公证处派员全程公证,邀请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学校教师代表5人,报名参与电脑随机选号的家长代表15人,保密人员等全程监督,全程录像。
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选号,选号结果现场公布并通过“昆明五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05
资格审核
对电脑随机选中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5年4月8日—9日
(二)审核内容
1.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负责对户籍进行审核;
2.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进行审核;
3.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上传的房产信息进行审核;对于无法查询的特殊情况,由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
以上内容任意一项未通过审核或有虚假,取消该适龄儿童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的入学资格,请家长于4月10日—14日到划片对口的公办小学或自主选择的民办学校完成信息确认。
06
信息确认
1.时间:
2025年4月10日—11日
9:00—12:00,14:00—17:00
2.负责单位: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
07
入学告知
1.时间:
2025年5月15日
9:00—12:00,14:00—17:00
2.告知方式: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为准
08
特别提醒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享有一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的电脑随机选号报名机会。一经录取,不得更改,在小学阶段将不再享有五华区其他公办学校的学位。
2.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属于走读无住宿条件学校,请家长在报名前慎重思考。
3.家长如实填写报名系统中的所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填写虚假信息、提供伪造证件,一经查实,取消适龄儿童在该校区的入学资格,相关人员移交属地公安部门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核对象而产生的空缺学位不再补录。
4.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2025年新生申请电脑随机选号报名系统”上传的五华辖区内一套房产信息作为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的唯一依据,如提供其他房产不予认证。
5.双胞或者多胞家庭的适龄儿童分别作为单一的个体进行报名并参加电脑随机选号,选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就读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文林校区,不得放弃学位;未选中的适龄儿童回划片对口学校,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请双胞或多胞家庭慎重考虑。
6.在招生工作过程中,不服从安排、寻衅滋事者,取消适龄儿童在该校区的入学资格,相关人员移交属地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来源:五华区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