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 蒋 锐 万 立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我们根据新时代现实国情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特点来确定改革的目标及内容,正确处理改革中所涉及的一系列重大关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列出了300多件改革事项,涵盖我国社会发展各领域,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全方位顶层设计,不仅凸显了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要求,也体现了历史经验、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的有机统一,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智慧。
必须坚持守正性改革与创新性改革统筹协调
坚持守正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该改的坚定不移改,不该改的不改”。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确保在改革中不迷失方向,实现守正性改革与创新性改革的辩证统一。所谓守正性改革,就是在改革中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必须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进行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因此,守正性改革是巩固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形态。所谓创新性改革,就是要弥补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制度短板和缺项,因应时代变化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形态。只有将守正性改革与创新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守正性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不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没有创新性改革,那些已经僵化过时的体制机制就不能得到破除,无法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决定》强调“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并专门就提升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同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领域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改革内容,科学地坚持了守正性改革与创新性改革的辩证统一。
必须坚持回应性改革与引领性改革统筹协调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以解决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现实挑战,也是对发展方向的引领,是对中国式现代化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布局。回应性改革一般具有紧迫性,需要改革的对象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引起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强烈呼吁,因此这类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通常处于优先次序。引领性改革是面向未来发展、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为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搭建制度通道的前瞻性改革,对改革全局具有引领、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并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广阔的制度空间。《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内容的规划中既包括回应性改革举措,也包括引领性改革举措,科学地处理了当下与长远的关系。其中,回应性改革措施主要集中于经济制度、民生制度、城乡发展制度等领域,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积极回应;引领性改革措施主要集中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方面,是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积极回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通过回应性改革解决当下紧迫问题,通过引领性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路径、拓展空间。
必须坚持制度性改革与技术性改革统筹协调
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这一主线具有优化制度结构和提升制度效能两重指向,其中关于制度主体与权力要素关系的改革属于制度性改革,对各主体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平台等支撑要素的改革属于技术性改革。制度性改革涵盖政治结构、经济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结构、人与自然结构等各方面,目标在于将各种不同主体、要素和关系纳入相应的制度结构之中,使之在制度结构中发挥作用;技术性改革服务于制度性改革,为制度高效运转提供支持,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特别在当今数字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制度性改革与技术性改革协同进行,不能忽视制度性改革所必需的治理技术支持。《决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条目中,既包括制度方面的建构与完善,也包括制度平台、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的创新发展,其中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撑:高水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需要全国统一的数据平台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改革离不开评价指标、评价技术、转化平台的建设,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的财税体制改革以及相应标准、规范、管理都需要相应的数字技术保障,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则需要与数字政府、智慧治理等手段有机结合。同时,技术性改革本身也蕴含着对技术进行治理的要求,像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领域,亟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形成健全的技术监管体系,从而提升技术监管能力、防止技术滥用,确保技术运用符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人类利益。
必须坚持治理性改革与发展性改革统筹协调
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又一条基本经验。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治理与发展的关系,实现治理性改革与发展性改革的辩证统一。治理性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政治治理、社会治理、经济监管、文化监管、生态监管等国家治理领域进行改革;发展性改革则是为国家发展提供框架、路径和保障的制度机制改革,其中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是它的基础和牵引。《决定》对我国发展性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战略举措,包括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三大领域。作为发展性改革的基础性配套措施,《决定》也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治理性改革举措,包括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等方面,从而达到以治理性改革保障发展性改革落地、以发展性改革提升治理性改革效能的目标。
必须坚持纵向改革与横向改革统筹协调
国家治理体系是由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构成的复合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正确处理这两个体系的关系,即解决好传统意义上“条”与“块”的关系,这就要求在全面深化纵向体制改革的同时全面深化横向体制改革,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纵横相辅的国家治理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横向改革主要是改进国家横向治理体系之间的关系,包括党政各部门之间、社会各主体之间、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纵向改革是对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核心是构建权责利对等一致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政权、财权、事权等方面形成能充分发挥央地两方面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决定》中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内容,主要是进一步促进财权事权的对等一致,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决定》中专门提出要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制度改革,合并征收地方附加税,总体目标是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升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为其依法履职、促进发展提供足够的财政保障。
必须坚持开放性改革与改革性开放统筹协调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改革与开放的辩证关系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改革为开放创造各方面条件,提供开放的制度基础;二是改革的推进需要开放在观念、信息、资本、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三是开放为改革提供动力,倒逼改革发展;四是开放为改革提供参照。就实质内容看,开放其实就是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新时代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协同推进改革与开放,实现开放性改革与改革性开放的辩证统一。所谓开放性改革,是指改革要在高度开放的环境下和吸收借鉴世界文明经验的基础上推进,而不是关起门来搞改革,其目标是进一步参与全球政治经济治理和文明交流互鉴。所谓改革性开放,就是要继续推进涉及国内外制度、规制、管理、标准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家形象和国际话语权。《决定》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并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行了全面部署,基本目标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制度方面,《决定》提出要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领域和范围,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方面,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相通,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在内容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范围包括商品、服务、资本、劳务四大市场,同时深化外贸体制、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和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开放性改革与改革性开放的辩证统一是中国式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之和平性与中华文明之包容性的实践形态。
(作者蒋锐、万立,分别系山东大学统一战线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