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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探索现房销售模式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记者  高敏娜  通讯员  李健萍

  “再也不用对着图纸想象家的模样了,现房销售模式对我们购房者来说,是一个保障!”3月25日,在兴安盟科右中旗鑫鑫阳光家园小区,摩挲着新房钥匙,业主孟伟华十分感慨。作为兴安盟现房销售政策受益者,孟伟华坦言曾经一度被买房问题困扰:“过去期房销售的不确定性让我迟迟不敢下手,如今现房销售模式让我亲眼看到了房屋的实际状况,心里感到踏实多了。”

  2024年11月,兴安盟全区首个现房销售试点项目竣工验收,标志着“所见即所得、交房即交证”的现房销售模式在兴安盟率先落地。这一试点项目的成功实施,不仅是兴安盟在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一次重要探索,也为全区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年,兴安盟继续深化现房销售模式,投资1.2亿元将扎赉特旗纳兰雅居悦园·三期A区项目列为现房销售项目。该项目预计5月初开工,2026年12月31日竣工,目前前期手续均已办结。这一举措,彰显了兴安盟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现房销售试点项目的推进,离不开兴安盟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为此,兴安盟成立了以分管住建工作的副盟长为指挥长,盟级住建、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4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现房销售试点工作指挥部。指挥部通过“两机制一清单”工作法,强化部门联动,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我们每周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现房销售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肖启峰介绍,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被打破,数据互通共享,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在配套支持方面,兴安盟聚焦房企的资金困境,给予大力支持。科右中旗鑫鑫阳光家园项目是兴安盟首个现房销售试点项目。科右中旗鑫鑫阳光家园开发企业负责人梁春光深有感触:“政府实施的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延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的政策,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据了解,鑫鑫阳光家园项目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17.37万元,当前已缴纳出让金108.685万元,剩余部分待现房销售后再缴纳。

  兴安盟还尝试构建“政务服务+金融服务”一体化协调机制,推动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这一机制,不仅提高了房地产金融服务的效率,也有效破解了风险识别难的问题。在审批验收环节,兴安盟从快从速,全面优化项目工程审批模式,盟住建部门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对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将多个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窗口办理,审批总时间从60天缩短为30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在推进现房销售中持续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争取取得更大突破性成果。”肖启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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