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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助力民营企业扭亏为盈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孙 燕 何宛珊   延续千年的非遗打铁花腾空而起、千架无人机划破夜空……今年春节假期,湖南省长沙市铜官窑景区年味十足,而在两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萧条,景区濒临倒闭。助力这家民营企业扭亏为盈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破产法庭。   自2019年1月成立以来,北京破产法庭以市场化路径为企业纾困解难,通过司法救治程序引入投资超1500亿元,稳住近10万名职工的工作岗位。同时,北京破产法庭通过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盘活闲置土地、房产等优质资源,服务首都“减量发展”战略。   据了解,北京破产法庭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在全国率先推出《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等多个规范指引,并通过构建重大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等打破制约破产程序质效瓶颈,推动实现破产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首创精神服务首都发展大局。

创新机制维护运营价值

  北京破产法庭于2019年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截至目前,已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9000余件,其中超三成适用快审程序,为110余家企业提供重整、和解司法救治。   作为上市公司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就是受益者之一。此前,受过度融资等因素影响,新华联公司面临债务危机及退市风险,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破产重整。   难题随之而来——对同样陷入困境的长沙市新华联铜官窑公司(新华联公司核心下属公司),管还是不管?若两地法院分别管辖,协调成本高、耗时长。为实现最好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   在新华联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北京破产法庭推动适用“预重整”机制,主动前移司法挽救关口,指定临时管理人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为企业引入投资近20亿元,重整计划执行仅用时14天,极大提升了上市企业的挽救实效,助其成功“摘星脱帽”,千余名职工保住工作,铜官窑景区重获生机。   “预重整”只是创新举措之一。在北京破产法庭审理的北大方正集团等5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中,法庭适用“新老划断机制”,以保留资产设立新方正集团承接业务和职工就业,以待处置资产设立信托计划补充清偿分配,一揽子化解债务风险,先后引入投资700余亿元,化解债务2600余亿元,帮助400余家企业持续经营,稳住3.5万名职工的工作岗位。   面对大型企业破产重整,北京破产法庭不断创新机制,填补规则空白,逐步构建起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的重大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同时健全破产清算中的整体出售机制,保障企业销售网络、资质、人才等无形资源稳定交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运营价值。

府院联动厚植发展沃土

  “拿到房产证,我们今年总算能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踏实过个春节了,感谢法院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今年1月24日,北京市西山上品湾项目正式开始第一批房产证发放工作,业主们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大红本”。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此前,该项目房产交付后不久,开发商陷入债务危机,建设土地及房产均被法院查封,业主办证遥遥无期。2024年9月,北京破产法庭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某地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取得房屋产权是购房业主的核心诉求,为此,北京破产法庭依法划定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办证条件的范围,并依靠府院联动机制,与北京市昌平区住建、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凝聚办证合力。与此同时,合议庭第一时间选任管理人,快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帮助业主们在农历新年前拿到产权“大红本”。   “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是统筹解决办理破产外部问题、协同化解企业困境的关键途径。”北京一中院院长马强表示,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北京一中院和相关部门已逐步建立起大要案协调机制、疑难个案会商机制、上市公司重整核查机制等多项联动机制。   近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先后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围绕困境上市公司的挽救路径深入研讨,助力多家上市公司实现“摘星脱帽”,保障逾30万名中小股民的投资收益;与北京市司法局及破产管理人协会就加强对管理人履职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碰头,确保改革政策执行落实;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企业退出办定期通报各类破产案件审理数据以及破产案件疑难待解决问题,实现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北京破产法庭共计参与府院联动逾百次,不断提升府院联动的广度深度,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靶向施策破解发展困境

  中小微企业的经济形态多样,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保障。针对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轻资产”运营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等特点,北京破产法庭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规定中小微企业重整的规范《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简化流程和期限,增强企业及时申请重整积极性。   在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该公司因融资断档出现流动性危机,核心科研项目受阻,科研队伍面临解散。法庭依据《试行办法》,快速开启救治通道,指导管理人引入共益债投资,将资金用于科研项目、合同履行和职工工资清偿,延续核心科研项目,维护了科研团队稳定。   为破解公司因多轮融资导致的决策困境,法庭以股权调整为突破口,引入新股东并重新制定章程,调整公司利益格局,破解“一票否决”优先权引发的治理难题。同时,根据企业家是企业核心软实力的特点,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某承诺为企业服务不少于3年的前提下,创新应用“出资人权益保留规则”,调整出资人权益,为梁某的债权人有条件保留并适当增加股权,换取梁某个人连带债务免责,同步化解个人和企业债务。   就这样,北京破产法庭仅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即实现了该案重整计划的高票通过和裁定批准,为企业引入投资1.5亿元。   北京破产法庭庭长常洁说,法庭聚焦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和具体关切,对专精特新等企业推定具有重整价值,通过精准识别、靶向施策,抓住司法挽救窗口期,助力企业破解发展困境,探索出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重生之路。   据介绍,未来,北京破产法庭将以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为目标,继续探索经营者债务一体化解机制,推动和实现各类矛盾实质性解决,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渠道,切实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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