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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本行网址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摘要。本行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本集团”)2024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师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06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515.02亿元。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2025年1月9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97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492.52亿元。全年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403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07.54亿元。本行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4年末市值约为2,124.27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6位;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2024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第二名和英国Brand Finance“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第二名。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服务7.71亿个人客户和1,168万公司类客户,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2024年末,本集团共拥有376,847位员工,设有14,750个营业机构。

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偏弱,主要经济体增长态势分化,通胀压力总体回落,但进入降息周期以来通胀有所反弹。中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支持性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社会信心有效提振,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新经济新动能实现较快增长。

国内金融市场稳定运行。金融总量合理增长,贷款利率明显下行,信贷结构不断优化,2024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广义货币M2同比分别增长8.0%和7.3%。货币市场利率有所回落,市场交易平稳有序。债券发行利率下行,发行量增加。股票市场活跃度提升,外汇市场交易活跃,黄金成交量显著增长。2024年,银行业总资产平稳增长,盈利表现符合预期,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流动性等各项指标保持平稳。

金融监管全面加强,金融改革开放持续深化。中国人民银行适度下调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利率,引导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带动银行贷款收益率持续下降。公募基金、保险等领域费率改革纵深推进,引导银行业财富管理业务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建设银行始终与国家经济建设同发展共成长,拥有庞大坚实的客户基础、能打硬仗的员工队伍、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全面主动智能的风控体系,市场领先的经营质效。2024年,本集团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资产负债稳健协调发展,核心指标保持优势,风险管控有力有序,经营业绩符合预期。本集团资产总额40.57万亿元,增幅5.86%;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5.04万亿元,增幅8.48%。负债总额37.23万亿元,增幅5.90%;其中吸收存款28.71万亿元,增幅3.83%。实现营业收入7,501.51亿元,净利润3,362.82亿元。平均资产回报率0.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9%,成本收入比29.44%,资本充足率19.69%,不良贷款率1.34%。

2.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3.1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2024年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计量,往期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计量。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1.净利润除以年初和年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

5.2024年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计量,往期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计量。

6.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余额均不含应计利息。

2.3.2 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2.4 股东情况

2.4.1普通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93,174户,其中H股股东37,378户,A股股东255,796户。2025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02,311户,其中H股股东37,116户,A股股东265,195户。

单位:股

1.汇金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A股18,379,960股,并在其后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行股份。截至2024年4月10日该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汇金公司累计增持本行A股71,450,96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3%。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795,038,438股,包括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持有的,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控制企业持有的本行H股。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5.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汇金公司控股的企业。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汇金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6.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前10名股东均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7.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2.4.2 本行主要股东

汇金公司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持有本行57.14%的股份,并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行0.20%的股份。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国公司法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8,28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青松先生。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参见本行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关事宜的公告》。

2.4.3优先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4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不存在表决权恢复情况。2025年2月28日,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4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

2024年末本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上述优先股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事项

2024年,本集团实现净利润3,362.82亿元,较上年增长1.15%;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355.77亿元,较上年增长0.88%。平均资产回报率0.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9%。利息净收入5,898.82亿元,较上年减少273.51亿元,降幅为4.43%;非利息收入为1,602.69亿元,较上年增加77.66亿元,增幅5.09%。

202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0.5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25万亿元,增幅5.86%。本集团积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较上年增加1.96万亿元,增幅8.48%。持续加大低成本资金拓展,丰富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提升负债质量管理水平。2024年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7.2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07万亿元,增幅5.90%,与资产增长基本匹配。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8.71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06万亿元,增幅3.83%。

2024年末,本集团股东权益3.34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18.91亿元,增幅5.42%,主要是由于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增加1,073.10亿元。由于股东权益增速低于资产增速,总权益对资产总额的比率较上年下降0.04个百分点至8.24%。

展望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贸易体制受阻,关税壁垒增多,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长仍有较大不确定性,主要发达经济体通胀风险仍需警惕。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中国银行业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2024年四季度以来一揽子增量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出积极变化,新动能领域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动能增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进一步提高。2025年国家将全方位扩大内需,加力实施“两新”政策,投资及消费领域商机较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蕴藏巨大发展机遇,为银行业拓展客户和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供了丰富商机。同时,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本集团将积极作为、有效应对。

2025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增强服务国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参与国际竞争“三个能力”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聚焦主责主业,锚定做优做强,巩固传统特色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金融服务,守牢风险底线,全面提高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坚定不移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经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推进“五篇大文章”。深化科技金融“股贷债保”服务,更好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谱系,做好融资融智综合服务;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响养老金融“健养安”品牌,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服务体系;强化数字化技术对重点领域的赋能,以数智化助力“五篇大文章”融合互促。二是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充分发挥个人信贷优势,做强做优金融供给。深挖个人住房贷款市场机遇,提升重点区域市场竞争力;开展消费金融专项行动,巩固消费金融领先地位。准确把握投资方向,大力支持交通、电力、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加大对制造业产业升级等领域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贷款投放。三是更加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提供“清单式”对接服务,持续做好中西部、东北地区资源保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本外币境内外一体化经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四是坚持集约共享、高效融合、安全可控的研发运营。加快建立企业级大运营体系,推动运营能力开放共享复用、节约高效安全、线上线下融合。突出信息科技“企业级”架构,提升科技研发质效,加快推进集团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五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风控底板。加强境外机构、子公司风险全面管理,健全集团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聚焦重点机构加强风险穿透管理。加强普惠和零售业务风险协同管控,优化协同制衡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敏捷高效的线上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智慧集约的业务运营模式。加强信贷业务合规遵循管理,加强信贷合规文化建设。

其他持股与参股情况

2024年1月,本集团与中国银行完成原中国建设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原建行巴西”)股权转让相关交易的交割。交割完成后,本集团持有原建行巴西31.66%的股权。自2024年2月1日起,原建行巴西运营管理权移交至中国银行。

2024年7月,本行完成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认股金10.75亿元的实际缴付。2024年7月,完成对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次认股金10亿元的实际缴付。

重大事件

报告期内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及本行网站披露的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1. 以本行2024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29.01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22.90亿元。

2.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378.33亿元。

3.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2024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355.77亿元,全年分红比例30%,全年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1,007.54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403元(含税));扣除中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492.52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197元(含税))后,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515.02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206元(含税))。

4. 2024年度,本行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不触及风险警示情形

注1: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注2: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并按准则要求对2022年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重述前数据。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截至披露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服务客户等数据均为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财政部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且为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姜长征先生

姜长征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包括金融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顾珺女士

顾珺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包括金融业。

(3)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李琳琳女士

李琳琳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包括金融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A股):田雪彦女士

田雪彦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包括金融业。

(5)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H股):梁成杰先生

梁成杰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H股):范勋先生

范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关于2024年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评价认为,安永华明、安永担任本行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期间,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本行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按照2024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聘用的安永华明、安永具备相关资格及专业能力,聘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制定估值提升计划。2025年3月28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本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通过全面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推动本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本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锚定做优做强,牢固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全面提高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本行的信心和信任。

(一)全面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持续夯实估值提升基础

一是增强服务国家建设能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强化宏观政策传导,统筹存量盘活和增量供给,保持信贷和债券投资总量平稳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服务。全方位助力“扩投资”,发挥基建领域优势,更大力度支持“两重”“两新”等重点项目。持续完善企业级、综合性、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和融合发展机制,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力“促消费”,发挥零售信贷优势,开展消费金融专项行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本行“手机银行”“建行生活”双子星平台为支撑助力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服务供给。

二是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守住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和应急处置管理,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优化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完善“三道防线”协同管控机制。加强资产质量“跨周期”管理,完善资产质量管控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持续提升信贷合规遵循能力。加强新型风险管控,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模型风险和声誉风险管理,加强反赌反诈能力建设,加强内控案防和反洗钱合规管理。升级拓维智能风控体系,推动数字化风控工具融入业务流程。

三是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政策拓客户,紧跟“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系列政策,做大跨境客户基础。立足区域寻突破,积极服务国家开放战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对标市场优产品,提高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外汇专业能力建设,增强跨境业务竞争力。

四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价值创造能力。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更好统筹量价险平衡,着力提升资产质量、负债质量、资本质效、收入质量和成本质效,构建更加干净、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坚持客户深耕,高目标做优客户经营,以“圈链群”服务模式重塑客户综合服务差异化竞争力。公司金融领域,强化本外币境内外一体化经营和商投行一体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面金融解决方案。个人金融领域,纵深推进“新零售2.0”行动,强化财富管理专业能力,提升全量客户服务效能。资金资管领域,持续增强投资交易、资产配置、风险防控等专业能力,打造有竞争力的资金资管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资本市场质效。

(二)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共享长期发展成果

本行一贯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坚持以持续、稳定的现金股息回馈广大投资者,近年来派息率保持在30%的较高水平。自2007年上市以来,累计为股东创造了1.25万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分红回报。2024年,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实施中期分红,将分红频次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

未来,本行将继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不断提高综合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本行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合理分红比例与频次,有序推进分红相关工作,持续为股东创造稳定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巩固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本行密切关注市场对本行价值的评价,按照“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平台的沟通交流,全面呈现本行在坚持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定期举行业绩发布会、业绩说明会,介绍本行业务发展和经营亮点,向市场传递良好投资价值。二是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举办业绩路演、分析师调研、参加投资者论坛等形式,增加沟通的频率、广度和深度,巩固资本市场形象。三是创新反向路演,邀请投资者实地线下调研,组织专题交流,主动宣传本行战略推进成效和发展成果,提升市场信心。四是畅通常态化线上沟通渠道,针对投资者关心的市场热点,通过官方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及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增进市场认可。五是强化ESG相关对外沟通交流,与投资机构召开ESG专题会,吸引负责任投资者长期投资。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立体化展现战略成效

本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讲好高质量发展故事。一是丰富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和表现形式,围绕“五篇大文章”等全行重点工作,以图文并茂方式全面展示本行良好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运用新闻稿、H5长图、短视频等多元立体化传播方式,增强定期报告传播的时效性和触达率。二是以投资者关切为导向,持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展现本行坚持长期理念、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内涵式发展的工作成效,助力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三是形成本行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根据境内外可持续披露相关要求和市场关切,编制发布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等,充分展现本行ESG目标愿景、战略规划、政策制度和工作成效,增进资本市场对本行ESG实践的了解和认可。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为基础,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式,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注重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稳定投资者预期,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本行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本行将按监管要求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2025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

(债券通)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或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07%。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3月28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詹诚信董事委托米歇尔·马德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同意本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本集团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2025年于境内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不超过7,450亿元人民币等值。

2. 本次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额度的有效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发行计划后一日,终止日原则上为2025年12月31日,若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未使用完毕,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之前,剩余额度仍然有效。

3.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监管机构审批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决定金融债券(不包含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后偿性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品种、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币种、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监管报批、发行、发行后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与额度实际使用期限保持一致。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按照以上发行计划发行的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4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4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4年并表管理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并表管理工作要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以本行2024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29.01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22.90亿元。

2.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378.33亿元。

3. 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2024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355.77亿元,全年分红比例30%,全年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1,007.54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403元(含税));扣除中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492.52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197元(含税))后,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515.02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206元(含税))。

4. 2024年度,本行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4年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聘用的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及专业能力,聘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关于2025年度外审服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提名李莉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李莉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李莉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李莉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职期限三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监总局)核准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李莉女士,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8年12月起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副司长级)。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先后担任中央纪委监察部驻财政部纪检组监察局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副局级纪律检查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李女士1993年于西安工业学院材料工程系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

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李莉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提名李莉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任命李莉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李莉女士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金监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二十一、关于提名张为国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张为国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张为国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张为国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职期限三年,自金监总局核准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张为国先生,195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清华大学管理实践访问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中国证监会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专业咨询委员会主任、国际影响力估值基金会执委。2018年至2024年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全职理事,其间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2007年任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会计部主任、国际部主任、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1985年至1997年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为国先生曾经担任国际证监会组织负责会计、审计和披露的第一常设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张为国先生曾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0年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专业)博士毕业。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提名张为国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任命张为国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为国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及金监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四、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将向股东大会汇报。

二十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中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

本次会议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子公司章程修订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3月28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5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林鸿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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