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至38%的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一01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
整数倍至38%的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其前期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包钢(集团)公司书面通知,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其增持计划自2025年3月17日实施首次增持后,于近日持续实施了增持。截至2025年3月28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至3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31,700,5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的36.84%。
二、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助力公司做好市值管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包钢(集团)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资金来源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向包钢(集团)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资金和包钢(集团)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2025年3月17日,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其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增持。首次增持后,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由1,331,700,569股增至1,337,574,269股,持股比例由36.84%增至37%。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包钢(集团)公司首次增持后,在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按照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150,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期间累计增持金额837,810,530.04元(不含交易费用)。其自首次增持至2025年3月28日,累计增持金额975,322,968.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3月28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73,724,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至3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包钢(集团)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包钢(集团)公司实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持续关注包钢(集团)公司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