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悬赏公告】举报有奖!呈贡法院发布悬赏公告④

为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呈贡区人民法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特别说明:

(一)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

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等;

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经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于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者其他财产的情况;

5.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二)下列情形举报人举报相关线索的不能获得奖金: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申报或已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的;

3.举报人举报时,已超过悬赏期限的;

4.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职务便利获得的财产信息进行举报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是申请执行人的职工的;

7.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悬赏公告】举报有奖!呈贡法院发布悬赏公告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