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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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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刘畅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完成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的公开征集工作,入围供应商共86家,其中大中型企业14家,小微企业72家。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应用,采购中心通过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物业服务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底,将视情况延长最多不超过2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单笔采购100万元以下物业服务的,可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直接确定第二阶段供应商。单笔采购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金额的,采购人应将其作为单个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使用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据介绍,本次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与以往相比,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一是改变了以往物业服务只能定点不能定价的局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和广西工作实际,采用“标准服务竞争报价+非标准服务固定报价”模式,在保证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兼顾采购单位个性化的需求。二是提高了物业服务的采购效率。自治区本级采购单位可结合自身需要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市县也可结合实际需要共享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自治区本级非驻邕预算单位如因地域限制无法选择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的,可选择所在地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三是规避以往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部分采购单位滥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及部分供应商不顾服务质量“低价冲标”等。四是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本项目分为面向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两个标段,支持不同类型的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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