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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濂:香港在企业重组及跨境专业领域上有独特优势与发展机遇

3月20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香港在企业重组及跨境专业领域上有独特优势与发展机遇。香港凭借普通法体系、与国际接轨的司法制度,以及高度专业化的国际企业重整及破产从业者,是企业重整的优选地。香港的国际企业重整及破产从业者,一直善用《公司条例》第673条等重整机制,近年来成功协助多个跨境集团通过协议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实现债务重组。

香港作为排名世界第三、亚洲第一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有赖金融服务业的稳固基础和创新思维外,香港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各种独特优势,提供了营商友好的环境,创造更多机遇。香港是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亦是全球唯一以中英双语运作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人才,有助香港发挥联系内地和海外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作用。

据介绍,国际调解院总部将于今年内落户香港,将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总部能够吸引争议各方、调解员、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就国家之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之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来港进行调解。

陈浩濂提到,为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司法合作,于2021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会谈纪要》)。根据《会谈纪要》及最高人民法院破产程序试点意见,由清盘人或临时清盘人发起并经香港《公司条例》第673条批准的公司债务重组程序,可在上海、厦门或深圳的指定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协助。

《会谈纪要》也规定,内地管理人可以根据香港相关的普通法原则,寻求香港承认《企业破产法》项下的重整程序。此合作正逐步取得进展。这机制有助增加香港法律专业、会计等同业处理涉及内地资产的企业重组和破产项目的竞争力,提升香港作为区内企业重组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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