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遂宁公安】;
2月26日
蓬溪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
联合蓬溪县局侦查中心
破获一起诈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案件回顾
2023年上半年,李某因手中无钱,遂起意诈骗。其在蓬溪县蓬南镇找到曾住同一监室的何某,谎称自己在遂宁市区开了洗脚城,邀请何某入股赚钱,并先后两次以买窗帘、水果等为由,在遂宁市船山区一马路边从何某处骗取现金共700元。
▲李某与罗先生聊天套近乎时间来到2025年1月10日,李某因生活拮据,又起了诈骗的念头。其在蓬溪县某宾馆大堂内找到老板罗先生,采取拉家常、套近乎的方式,编造虚假事实诱惑和怂恿罗先生投资做“钻头”租赁生意,并承诺高额回报。在取得罗先生信任后,李某从罗先生处骗走现金6000元,后失去联系。
一个月过去了,李某将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又干起了“老本行”。2025年2月1日上午,李某在蓬溪县蓬南镇驶往遂宁的客车上,偶然听见唐先生正在委托他人相亲,遂起意诈骗唐先生钱财。李某先是采取拉家常、套近乎的方式接近唐先生,取得信任后,编造欲将所谓丧偶的表妹蒋某某介绍给唐先生,并以此为由,在2025年2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先后6次骗取唐先生现金共1.7万元。
多次尝到“甜头”的李某,以为没有被人发现,好景不长,第二个受害者罗先生经多方联系查找无果后,发觉被诈骗,于2月22日报警求助,普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开展侦查工作。
经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李某的行踪,并于2月26日上午成功将李某挡获。经查,2023年上半年至2025年初,李某编造投资洗脚城、投资挖掘机生意、婚姻介绍等虚假信息,先后在蓬溪县蓬南镇、赤城镇以及遂宁市船山区等地骗取钱财共2.37万元,后全部被李某用于还债和挥霍。
目前,李某对自己虚构事实,先后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面对陌生人的搭讪
大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尽量不要过多透露个人信息
出借自己的财物
对于那些花言巧语的人
更要提高防范心理
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