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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

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民用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记者近日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为减少建筑能源消耗,促进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出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推进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

实施细则明确了直管区范围内新编制建设条件中民用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高层建筑、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绿色建筑高星级试点项目应满足三星级要求,对新取得土地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本投资新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提出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其他新取得土地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直管区范围内新编制建设条件中工业建筑应满足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的一星级要求。其中: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项目应满足二星级要求,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含)的项目、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应满足三星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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