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翟玉佳)3月7日,秦皇岛港的航道上,一艘艘大型货轮在海上航标的指引下有序进出港口。海面不远处,随着警笛声响起,“港航公安”号和海巡“15028”“0432”轮执法船艇驶离码头,开始对辖区水域航标进行联合专项安全巡检。
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秦皇岛海事局、秦皇岛航标处的执法工作人员,沿着计划航线,重点对秦皇岛港十万吨级航道、主航道等重点物资运输通道和海上新建项目周边的航标设施进行拉网式安全巡视。
“作为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航标就像船舶的‘眼睛’。干扰、损坏航标正常发光发讯,影响船舶通航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罚。若发现有盗窃破坏航道标志的违法行为,请船员渔民朋友们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0时40分许,港航公安局船舶航标安全保卫支队民警王朝晖利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向在新建山海关海上风电项目一期周边航道上过往的船只进行关于海上交通安全法、航道管理条例等涉海法律法规和海上安全作业常识的温馨提示。
秦皇岛港是“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主枢纽港,担负着国家能源运输的重要任务。为保障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港航公安局联合涉海部门对辖区内的航标进行全面“安全体检”,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影响辖区水域通航秩序、航标效能的安全风险隐患。
在“海巡0432”轮执法船艇驾驶室,电子海图实时显示航标信息,但对于港航公安联合巡检的执法人员来说,“不亲眼看看,总是不放心”。整个巡查过程,执法人员逐标“体检”,共巡视各类导助航设施40余座,巡航里程30余海里。
“报告!航标安全联合巡检完毕,导助航设施效能完好,海上通航环境及港口水域治安秩序良好。”完成巡检任务,踏着正午的阳光返港进行平安报告时是港航公安民警们最安心、最满足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