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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监管 规范涉企检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关于信用监管工作建议3件、全国政协委员关于信用监管工作提案2件,主要涉及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强化信用合规建设、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修复等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全部给予答复。

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涉企检查效能

  针对成新湘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质效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重点从机制创新、分类监管、主体责任三方面回应,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精准化。

  构建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减少重复检查。国务院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覆盖35个业务领域、74项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比如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企业475.57万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28.63%,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信用风险分类赋能靶向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建立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显著提升,低风险企业抽查频次大幅降低,形成“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差异化监管模式。数据显示,信用分类管理使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9%。

  强化信用合规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信用提升行动,通过全国范围内2.06万场次宣传活动和1.24万场次培训,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与合规能力。同时,推动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信用环境,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答复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双随机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拓展信用风险分类在更多场景的应用,并开展为期三年的信用提升行动,进一步激发企业主动合规的内生动力。

构建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以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姜卫东代表提出的《关于慎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以柔性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制度创新与法规修订,推动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明确对非主观故意的信息填报错误允许企业修改,不直接认定为“弄虚作假”。此举旨在避免企业因无心之失被过度惩戒,体现监管的包容性与灵活性。

  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优化失信处理规则。2024年5月施行的新修订条例,调整了失信行为处理方式: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再直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改为责令改正、罚款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鼓励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申请信用修复,强化“纠错容错”导向。

  完善信用修复配套制度。市场监管总局正在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重点扩大信用修复范围、缩短公示期限、强化跨部门协同。例如,企业信用修复后不再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记录,消除历史失信信息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效能

  针对徐晓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账款清欠、信用分类和修复协同,推动国有企业信用监管提质增效。

  开展拖欠账款专项治理行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打击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大型企业1.55万家,推动清理拖欠款项。同时,要求大型企业公示逾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与问责机制。

  深化信用风险分类在国有企业信用监管中的应用。国有企业全面纳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对信用良好的国有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与获得感。

  推动信用修复跨部门协同。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修复结果互认,企业一次申请即可同步修复多平台失信记录,显著提升修复效率。

推行综合监管与政务服务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针对赵波委员提出的《关于以“四个一”减轻企业行政负担的提案》,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整合监管资源与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构建“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强化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协同,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国一体化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广“企业安静期”“一业一查”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国务院出台文件,聚焦企业需求,推出信用修复“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等8项重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多部门推行“多报合一”改革,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次填报信息,即可实现多部门共享,减少重复填报工作量。

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体系,夯实社会信用法治基础

  针对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提案》,市场监管总局从立法、技术与协同三方面发力,构建全链条信用修复机制。

  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建设法》已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24年5月实施,明确企业主动纠错后可依法申请信用修复,为修复机制提供法律支撑。

  建设高效线上修复平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建成覆盖全国的线上信用修复系统。截至2024年6月底,累计修复行政处罚信息121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79万条,惠及个体工商户2112万户。

  强化跨部门修复协同联动。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服务,实现修复结果跨平台互认,企业仅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步更新多系统记录。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通过“双随机+信用分类”提升监管精准性,以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约束与修复协同,依托综合监管与政务服务降低企业负担,并以立法和技术赋能信用监管体系长效建设。这些举措既体现了改革的深化,也彰显了信用监管从“惩戒为主”向“激励相容”的转型。

□本报记者 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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