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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5-01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7日,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酒钢宏兴”)收到公司董事长秦俊山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秦俊山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秦俊山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秦俊山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2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秦俊山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秦俊山先生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秦俊山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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