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因原工作人员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5万元 。同时,刘馨骏(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连山营销服务部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禁止进入保险业4年。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
清金罚决字〔2025〕2号 |
原工作人员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
2 |
刘馨骏(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连山营销服务部经理) |
清金罚决字〔2025〕3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禁止进入保险业4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