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王平 任禹睦
近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了一起特殊的亲属间发生的盗窃案时,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握手言和,重新修复亲情关系。
被告人王某是被害人张某的表妹,正因为有这种关系,张某伤透了心,对王某充满了愤恨。
2023年4月的一晚,王某想给孩子办一周岁生日宴,想到表哥张某家中的黄金饰品较多,便打起了盗窃张某金首饰卖钱的主意。张某家门锁安装的是电子锁,因与王某是亲表兄妹关系,所以门锁密码也不保密。几日后的一天晚上,王某趁张某家中无人时进入屋内,盗走两条金项链,以每克440元的价格,将95余克黄金饰品卖至珠宝行,获赃款4.2万余元。次日,王某见张某没有察觉,便再次潜入张某家,盗走三个金手镯、一个金锁和一个金戒指,此次盗窃57克黄金饰品,得赃款2.5万余元。经司法评估,被盗黄金饰品价值7.6万余元。张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判断王某可能是嫌疑人。王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和被害人张某不仅是表兄妹关系,而且王某的姥姥家就住在张某家隔壁,王某还正处于哺乳期,如果案件一诉了之,王某和张某亲情关系再也无法挽回,而且王某一周岁的孩子也将无人照料。
鉴于此,办案检察官积极介入调解。一方面向被告人王某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盗窃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另一方面与被害人张某沟通,从亲情角度出发,化解其心中的怨恨。经过多次调解,王某赔偿了张某的经济损失,张某也选择原谅表妹。考虑到王某如实供述,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给予宽缓量刑建议,希望其能改过自新。最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
每一起看似微小的案件,背后往往关系着几代人的人生。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合理合法地进行调解,发挥柔性手段作用,依法用足用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刑事和解制度,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通过人性化处理,修复了破损的亲情关系,将理、法、情融为一体,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