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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未披露,ST美谷收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美谷(维权)4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4月3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金额达到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8%。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归还。

湖北证监局拟决定:一、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二、对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三、对时任财务总监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四、对中国奥园时任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五、对时任监事、中国奥园总裁助理兼财务中心经理冷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六、对时任董事长马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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