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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促进船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韦静)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我区船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梳理规范了船舶产业发展重点工作,综合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西具有沿边临港的重要区位优势,具备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速建设,平陆运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等重大发展机遇,迫切需要推动船舶产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共十一条内容。第一部分提升产业安全水平,包括加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第二部分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包括规范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严格船舶检验、加强统计税务工作指导和监管等;第三部分持续优化船舶产能结构,包括加强产能监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等;第四部分加快产业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包括加快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体系绿色转型等。

  《通知》提出,紧抓船舶产业低碳转型机遇,大力培育现有企业,招引优质企业,建设大型LNG运输船、集装箱船、滚装船、江海联运船和绿色智能内河船舶生产项目,力争实现船舶制造新突破。着力提高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等上游零部件生产能力,积极引进下游岸电设施、港口绿色能源加注设施等配套项目,打造绿色智能船舶制造及应用新模式。依托平陆运河、西江、海岸线,谋划建设船舶建造、修理、拆解产业园,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通知》还提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船舶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开发适合平陆运河的3000吨、5000吨级标准船型,加快发展支线集装箱船和散货船等船型,抢抓平陆运河绿色智能船舶广阔市场,推动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应用。开发适应东盟市场需求船型,积极开拓东盟国家市场,打造面向东盟的船舶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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