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在的就业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市人社局为大家梳理了灵活就业参保和企业职工参保两类参保方式的异同,一起来看看吧↓
相同点
不论是灵活就业参保还是企业职工参保,养老金计发都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均会影响养老金的多少。换句话说,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退休时领取到的养老金也就越高。
不同点
(一)参保险种
1.符合条件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
2.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四险。
(二)缴费比例
1.灵活就业参保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目前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0%。
2.企业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中,目前职工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三)缴费基数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2.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低于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高于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四)参保主体
1.灵活就业参保由个人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资料:市人社局
编辑: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