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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控涉黑 河南90后法官为母辩护:证人证言曾多次反转

转自:今晚报

3月的最后一天,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3楼的一间审判庭里,90后法官毕祺祺拿到了淅川县检察院对他母亲冀廷梅等人的起诉书。这意味着,他争取了一个多月的辩护权,终于得到了法院的准许,未来,他将以母亲辩护人的身份,参与到一场是否“涉黑”的司法博弈中。

毕祺祺向法院递交申请时

冀廷梅原本是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石佛寺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也曾是当地张罗起玉器市场的致富带头人。2021年12月,冀廷梅及其亲属、玉器市场员工,共计31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检察院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项罪名。

“他们从被抓到现在,3年多了,这个案子还没有开庭,我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冀廷梅弟妹满照静说,冀廷梅等人被指控强迫交易,主要集中在玉器市场商户缴纳市场管理费,“可律师调查发现,商户们的证人证言出现了多次反转,甚至有所谓的‘被害人’,也不认可自己的被害身份。”

带头致富村支书被控涉黑

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面积不到90平方公里,却有着常住约15万人的较高人口密度。其中,绝大多数人为玉石而来。镇平县官方介绍说,石佛寺镇目前是全国最大的玉雕加工销售集散地、玉文化传播中心、中国玉雕第一镇。

4月2日上午,即便是工作日,“石佛寺玉器市场”仍然人头攒动,挑选玉饰的顾客喜欢在摊床前扎堆,举着支架的网红主播们对着手机滔滔不绝,一排排紧凑的摊床上,和田玉、玛瑙、翡翠、南红……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是石佛寺玉器最繁荣的地方,主要是玉博苑、玉之友和宝玉城3个市场。”满照静指着入口处“石佛寺玉器市场”石头牌坊说,“石佛寺玉器能发展起来,冀廷梅功劳最大。”

石佛寺村曾经的党支部副书记杨某某说,在冀廷梅上任村支书前,石佛寺村其实已经办起了“宝玉城”,但即便有市场,村里还是很穷,甚至出现过交不起电费的情况。

在《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发表的一篇名为《冀廷梅:一心为了新农村》的报道中提到,冀廷梅上任前,石佛寺村里只有820元存款,还外欠20多万元,她上任后,在村里的一片荒滩上,通过自筹资金和融资的方式,建起了玉博苑市场。到2008年,玉博苑市场年商品交易额达8500多万元,实现利税850多万元。石佛寺村富裕后,村里先后投资了几百万,建设学校教学楼、村办公楼、文化大院、硬化道路、美化环境、为村民办理合作医疗……

“后来,我提议让冀廷梅她爸冀喜全开发‘玉之友’市场,因为开发新市场需要不少钱,冀喜全做买卖,有经济实力,能贷款。”杨某某说,玉博苑和宝玉城是村集体产业,玉之友是冀喜全的产业,“这仨市场建完了,玉石买卖的规模越来越大,石佛寺玉器市场的名声也越来越大了。”

满照静说,在她眼中,冀廷梅是个能人,做事果敢,有同情心,有发展眼光。杨某某说,冀廷梅带着村民致富的道路上,有时会很强势,但并不会独断专行。那些年,多家当地和外地媒体曾报道过冀廷梅的故事,冀廷梅也曾先后被选为镇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河南省党代表、河南省妇联代表。

转折发生在2021年12月的一个清晨,冀廷梅及其亲属、玉器市场员工,共计31人,被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后被指定淅川县公安局管辖。2023年1月,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淅川县检察院对冀廷梅、冀喜全等人提起公诉,指控他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项罪名。

“这么多年的乡村工作,冀廷梅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要说黑社会,那是不可能的。之前接到举报,各级单位曾经多次核查过她,都没发现问题。”满照静说,“冀廷梅等人2021年被抓到现在3年多了,还没开庭。被告人们延长羁押期限有2次,庭前会议开了6次。”

证人证言曾多次反转

冀廷梅的代理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昊宸律师说,冀廷梅等人是否构成涉黑,主要取决于核心指控强迫交易罪名是否成立,因为这关乎到是否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律师介入后,曾经在市场做过调查,拿到了近900份证人证言,其中上百位是2022年公安机关做过笔录的证人。”该案被告人孟某某的爱人李静称,她在此案中曾担任孟某某的亲属辩护人,2023年被告人的几个律师找证人进行调查后,取得的笔录和2022年公安笔录上证人们的说法存在很多出入,“2023年律师笔录推翻了2022年公安笔录,2024年公安针对律师笔录调查后证人说法又发生了改变,随后2024年律师再调查又一次推翻了公安笔录。在这个4次笔录中,上百位证人的笔录出现了多次反转。”

上文提到的杨某某是众多证人之一,他曾被公安机关问询了2次。杨某某告诉津云记者,公安机关笔录虽然有他的签字,但上面的内容,有的是他的意思,有些并不是,“公安笔录第一次让我签字的时候,我说里面内容跟我说的不一样,我让他们改,改了好几次,一遍遍打印,搞得我都不好意思,最后就签字了。”杨某某说,他更认可的是律师对他做的调查笔录,他一直认为收取管理费是村里开会决定的,市场需要安保、卫生等维护,收取管理费是合理的,“商户们都是自愿交的,个别的不想交,会有人催,但我没发现他们强迫过商户。”

证人吕某某说,他被公安机关询问时,迫于压力签了字,“我没说过玉器市场是冀家控制的,我之前开网吧的,2020年之后应聘到玉之友上班,冀喜全都很少来,冀廷梅我都没见过。”

此外,津云记者还随机联系了多位证人,在被问到笔录存在差异时,对方都表示,更认可律师调查笔录内容。

在玉器市场和石佛寺村走访间,有村民私下告诉记者,确有村民对冀廷梅等人意见比较大,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一位可能存在意见的村民,接通电话后,对方称自己对冀廷梅等人并没有意见,涉黑不涉黑不是他说了算,“得看她那家业、她那钱是咋挣的。(我)相信国家。”

“被害人”不认可被害人身份

“案件中所谓的强行交易,是强行收取商户、摊主们的管理费,检察院指控说,商户不交管理费,就会遭到关店、没收货物的威胁。”李静说,戏剧性的一幕是有“被害人”并不认可自己被害人身份。

2024年8月,不少商户接到了淅川县法院的电话和一张通知书。通知书上说,他们是“冀廷梅案”的被害人,告知他们有权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

玉之友摊主李某告诉津云记者,第一次接到电话时她以为是骗子,直到对方再次打来电话,并给她发了通知书,“打电话说的是我的名字,通知书上写错了名字。我怎么成了被害人,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俩摊床,管理费每个摊床1000多(元)一年,都是主动交,没有人强迫过我。”

李某收到的法院被害人通知

对于被害人的身份,玉博苑门市房商户陈某某、余某某不仅不认可,而且很反感。余某某说,他经常收到法院发来的信息,他从来没有回复过,而陈某某则聘请了律师应对。

陈某某说,“法院电话里说,我交管理费了,就是被害人,几千商户都交管理费了,为什么我成了被害人?”

“之前门市房管理费每年3000多块钱,其实就是收拾下卫生,晚上有保安巡逻。我虽然觉得有点高,但我2013年来市场时,人家就是这个收费标准,我不想交可以不来,我来了就是认可这个收费啊。”余某某疑惑地说,“公安机关来调查的时候说收这个管理费是违法,但现在这个管理费还是在收啊,只不过改收2000多(元)了,也没有保安夜巡了。”

王某在法院签字的送达回证

玉博苑的商户王某在收到“被害人”通知书后,曾在法院的“送达回证”备注栏中签名并捺印写下:“我不是被害人”,并拍下了照片。4月3日,津云记者通过其他商户联系到了正在国外进货的王某,电话中,王某确认了上述情况。

4月2日,津云记者在玉博苑、宝玉城、玉之友等市场走访。对于市场收取管理费的情况,记者随机询问的多位商户,并没有提出异议。

摊主裴先生说,石佛寺玉器市场的摊位都很紧俏,摊位一年租金是5000元左右,租户不经营,可以自行加价租给别人。他从市场租赁的摊位在高端区域,但他的货属于低端,于是他就把自己的摊位1万多租金,转租给了别人,又在低端位置租了别人的摊位,用于自己经营。

裴先生说,“租我摊位的,换过两三次人,但从来没有空窗期。在这不管你摆不摆摊,手里握着摊位,就能挣钱。所以,大家基本主动去交租金和管理费。”

一位门市房陈姓商户说,对于市场内的商户们来说,两三千元的管理费,并不算什么,“这市场人流量大,赚得少的一年都十几万,一天几块钱的管理费,都不够一包烟钱。”

存在争议的分案审理

冀廷梅的儿子毕祺祺是南阳市某基层法院的法官,曾在刑事法庭工作,2022年前后,被调到了民事法庭,目前在该基层法院政治处工作。

王昊宸律师说,家人被抓后,毕祺祺并没有发声,直到今年2月8日,淅川县法院作出了“分案审理”决定,“毕祺祺认为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包括冀廷梅在内的当事人诉讼权利,所以无奈选择在网上发文求助。”

淅川县法院决定对孟某某等13人予以分案审理,根据分案审理决定书上载明,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是出于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了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的考量。

2021年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确立以同案同审为原则、分案审理为例外的规则,分案审理不得影响当事人质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必要时可以传唤分案审理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的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在毕祺祺网上发布的文章中,毕祺祺提到如果分案审理,会影响被告人及代理人的质证权。而且这些被分出去的被告,都已经取保候审,其中12人因为各自原因也有认罪认罚倾向,这些人如果单独被审判,会导致他们可能无法出现在“冀廷梅案”的庭审过程中接受发问和发表意见,将对冀廷梅等被告人涉黑的主体案件的事实真相查明,造成阻碍,也可能会对整体的判决结果造成影响。

2月14日,冀廷梅在看守所写了委托书,委托儿子毕祺祺担任自己的辩护人。按照上述最高法解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现职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但如果其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2月17日,毕祺祺向淅川县法院递交了为母辩护申请、对分案的异议申请、阅卷申请、会见申请等4份材料。3月31日下午,淅川县法院3楼的一间审判庭里,淅川县法官通过了毕祺祺的辩护申请,向他提供了检察院对冀廷梅等人的起诉书,许可他行使阅卷权,会见权待后续书面通知,但并未对毕祺祺针对分案审理的异议书作出答复。

4月1日,津云记者试图联系毕祺祺,但满照静说,毕祺祺因为此案,来自各方的压力很大,无法接受采访。

据了解,淅川县法院将于4月9日,开庭审理此前被分案的孟某某等13名被告人,而冀廷梅等其余18名被告的辩护人,包括毕祺祺在内,有多位已经申请出庭,要求行使质证、发问等权利,但尚未得到法院的回应。

针对被告辩护人提出的分案审理异议、申请4月9日出庭等情况,4月3日,津云记者联系了淅川县法院,但淅川县法院办公电话、院长及刑庭庭长电话,均无人接听。

(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实习生 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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