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根据福建证监局发布的公告,鸿博股份(维权)(002229)及其相关责任人倪辉、黎红雷和王彬彬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中指出,鸿博股份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包括临时公告中对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的《购销合同》的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以及2023年年报中对相关合同进展情况的披露不准确。
具体而言,倪辉作为时任董事长、黎红雷作为时任总经理、王彬彬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披办法》,倪辉和王彬彬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而黎红雷则对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负有主要责任。鸿博股份及上述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