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对北京市东方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东方创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创业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创业成立于2011年4月,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截至发稿,公司总市值为57.9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