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合肥发布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将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货车。
通知指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报废更新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提前报废中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2.5万元人民币,提前报废重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4.5万元人民币。新购中型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2.5万元人民币,新购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6.5万元人民币;新购中型新能源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3.5万元人民币,新购重型新能源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9.5万元人民币。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人民币。
通知规定,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根据标准计算,更新一辆老旧营运车辆最高可补贴14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