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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导向提供明确工作指引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近日召开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指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找准目标,靶向发力。   会议强调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四个导向,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明确指引:   ——要坚持目标导向,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会议指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让群众充分感受到综治中心可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而不用多头跑、上下跑。   会议强调,评判综治中心的工作,就是看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是否有人办、是否依法办,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社会大局是否稳定。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运行起来后,要转变观念、转变方式,把工作重心转到老百姓的事情有人办、依法办上,转到明确管辖、明确责任、督办落实、解决问题上,而不要只盯着矛盾纠纷的数量和升降上。   会议强调,有关统计、通报、督办、考核的指标设计一定要科学,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看矛盾纠纷化解了多少,更要看具体是什么地方、什么单位有多少老百姓的事情没有人办、没有依法办。主要精力一定要集中在解决老百姓的合理合法利益诉求上。   ——要坚持法治导向,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法治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矛盾纠纷出现后都能依法解决。   会议强调,矛盾纠纷越多,越要强调依法办事,要推动各入驻部门按照法定途径依法履职,把各种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   ——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只是一个平台,解决老百姓利益诉求主要依靠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工作质效,决定了老百姓能不能通过这个平台实质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要坚持结果导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基层既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   会议指出,把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是因为县一级承上启下、要素完整、功能齐备,绝大部分社会矛盾纠纷都能够在县域得到化解。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先集中资源把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实现“矛盾不上交”,并通过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的资源力量统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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