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4月2日,国新办就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如何确保信息安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进行了回应。
李春临介绍,《意见》对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将从三方面抓好落实。
在健全信息安全制度上,始终秉持最小必要原则,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杜绝超范围采集信息,防止将非信用信息、隐私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授权使用制度,查询或使用未公开信息需取得信用主体授权,并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环节安全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机制。
在提升系统安全水平方面,要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达到与重要信息系统相匹配的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认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保障信用主体隐私敏感信息,防范信息不当泄露。
在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上,将隐私计算新技术应用于信用信息共享,推广“数据可用不可见”理念,降低信息泄露风险。此外,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推动关键数据上链,实现数据加密处理与流程追溯。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