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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循法而治”办案底气越来越足

陕西检察机关“循法而治”办案底气越来越足

“一法一条例”守护黄河安澜

大河奔涌,九曲回环。黄河,这条绵延5464公里的母亲河,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陕西地处黄河中游、境内干流全长719公里、流域面积达13.3万平方公里,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2023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新修订的《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也于同日施行,黄河流域陕西段自此进入依法治河、依法护河的新阶段。

两年来,从“有法可依”到“循法而治”,陕西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跨区划检察机关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机关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工作机制,统筹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办理了一批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之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循法而治 跨区划检察改革破题

如何守护黄河秀美安澜?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给出的答案是:以改革为动力,统筹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推行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是陕西检察机关对法治赋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探索。两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深入落实省检察院改革部署,深耕生态环境检察‘试验田’,依法履行新增职能,凝聚各方共识,推动构建黄河保护治理‘一盘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表示。

西川河,是黄河二级支流石川河的水源地。2022年深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位于旬邑县境内的某煤矿企业长期向西川河排放矿井废水。经调查,仅2022年该煤矿非法排放的矿井废水就达210万立方米。

因案涉煤矿地处两市交界,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指导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中平原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打破区划地域限制,协同区划检察机关对发现的非法排污、非法取水、漏缴水资源税等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并补缴税款252万元,投资5000万元建成污水排放改道工程,多年难治的“硬骨头”问题得以解决。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有益样本,对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的运用以及通过办案助推社会治理也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渭南鼎信创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逆向工程技术员刘盼评价道。

2024年7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助力陕西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活动,推进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其间,检察机关在办理某高铁在建项目在黄河流域浅层地下水超载区非法取水公益诉讼案中,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向区划检察机关移送同类线索,当地立案后督促追缴水资源税115万元。

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王文宾介绍,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检察协作,跨区划检察机关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机关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关中平原检察院副检察长韦媛媛深有感触:“黄河保护法施行后,黄河大保护的法治根基越来越扎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底气也越来越足。”

一体履职 传承延续黄河文脉

水脉连着文脉,在中华文明史上,黄河流域曾有3000多年是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黄河沿线的战国魏长城遗址全长200余千米,主要分布在渭南、铜川、延安等地,是陕西境内现存最古老的长城遗迹之一。

2024年10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时,发现魏长城遗址保护不力的案件线索。对此,陕西省检察院授权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牵头,会同渭南、延安等地检察机关组建办案团队一体融合履职,推动魏长城遗址的寻访、保护和传承。

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艳容介绍,针对调查发现的魏长城遗址本体遭到破坏、文物环境风貌受损等问题,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3月,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与铜川、渭南、延安3市检察机关签署《关于加强战国魏长城遗址(陕西段)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7项工作机制,形成检察保护合力。

截至目前,跨行政区划两级检察机关寻访魏长城遗址点位98处,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件,向区划检察院移送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

2022年,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王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系列案时,发现“寨子梁”遗址及其周边古墓葬群存在保护不力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黄河流域文化保护和综合治理。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加强黄河文化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王健介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针对盗掘古墓葬、倒卖珍贵文物等违法犯罪案件,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依法守护黄河文脉生生不息。

协同共治 书写依法护河新篇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黄河保护法施行两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以法治为笔,以改革破题,以生态为卷,书写了依法护河、协同共治的新篇。

在陕西省检察院领导下,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加强与区划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检察履职“一盘棋”。同时,积极融入黄河保护“一盘棋”,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扩大沿黄“朋友圈”,推进“构建跨区划检察多元协作机制”改革创新项目,建立跨区划院内部机制38项,与新疆、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项,与法院系统和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27项,与全省10个市级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协作机制。

同时,推广使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完善“1+N”社会支持体系,高质效办理涉黄河生态环境案件,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2022年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共摸排线索187个,立案176件,发出检察建议115份,提起公益诉讼8件。其中4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8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黄河大保护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表示,将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着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格局,为建设美丽陕西、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本报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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