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地产”)发布公告,宣布与一家银行签订了一项循环贷款融资协议,涉及金额2亿港元,贷款期限为364天,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
该融资协议规定,若出现违约事件,包括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直接或间接权益少于30%,或越秀企业不再是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权,贷款人有权宣布融资协议项下所有债务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计约44%,未触发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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