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来源 | 松江检察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科学管理,提升检察官助理职业化水平,松江区检察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官助理履职管理和分阶段培养的实施细则》,并召开部署动员会,帮助本院检察官助理全面理解文件精神,明确各阶段培养目标、任务和考评标准,确保制度有效落地。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履职管理、分阶段培养、职业发展和附则五个章节,共计二十四条,着力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助理队伍。
强化党建引领
深化政治业务融合
聚焦党建引领,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把党建工作列为履职首要任务,推动检察官助理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检察实践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
构建“一轴两翼”
履职评价机制
聚焦核心素能,配套制定附件《检察官助理年度履职清单“十件事”》《检察官助理年度考评标准》《检察官助理年度履职档案》,进一步构建以履职清单“十件事”为“主轴”,考评标准和履职档案为“两翼”的履职评价机制。
完善分阶段培养体系
强化竞争管理
聚焦分层分类培养,根据检察官助理到检察官的成长规律,设立初、中、高三个培养阶段,突出各阶段培养管理重点,优化培养方式和锻炼空间。
聚焦实干实绩,落实对检察官助理的全方位考核评价和全流程跟踪管理,在高阶段检察官助理认定和初任检察官遴选方面实行择优晋升。落实高阶段检察官助理梯队管理和动态管理,更好激发检察官助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下一步,松江区检察院将紧扣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要求,深化《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的执行落实,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官助理职业特点的全链条选育管用体系,努力为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的检察官助理队伍力量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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