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5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
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近日,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屠德进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下属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申屠德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申屠德进先生持有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6,500股,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规定回购注销,同时申屠德进先生通过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4,194股。申屠德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申屠德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选举于群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于群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群力:男,1968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路桥工程处、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职员,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经理、交通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高速公路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于群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于群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4日一一2025年4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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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2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2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提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5年4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61
2. 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 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2,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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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②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