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区居民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应有公交车站或轨道交通站点等便利的公共交通站点。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好住房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立足新时代住房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具备住房基本性能基础上,好住房为满足交通便利、生活便利、环境宜居、协调美观、功能适用、全龄友好、灵活可变、健康舒适、安全耐久、绿色低碳、运维经济、智慧居住等要求的住房。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区应在交通便利之处,有出入口与城市道路有便捷联系,能快速通达城市各类功能,但宜避免临近快速路、主干路或高速公路;住区居民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应有公交车站或轨道交通站点等便利的公共交通站点。
在生活配套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区应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的衔接,15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应有初中,5-10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应有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设施配置,宜配置托幼设施;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应至少有1处社区级医疗机构,宜靠近大型医院,鼓励增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或设施;住区5-10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应有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5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宜有大型多能运动场地或社区市民健身中心;住区应有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撑,住区10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应有菜市场、宜有生鲜超市、商场等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便民商业网点。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社区食堂可以参照服务人口规模1.5万人设一处,200㎡/处的规模设置、社区生活服务站可按照0.5万人设一处,100㎡/处的规模设置。
在居住品质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区应具有生态景观良好的外部环境,应考虑周边建筑退界与规划绿地的景观环境效果,宜尽可能临近公园、广场、绿地等区域,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住区布局应综合考虑朝向、视野与气候条件,鼓励以更好的日照条件提高人居品质。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套型内居室数量不少于4个时,宜有不少于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0m。设有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或地暖的住宅,层高不宜低于3.10m;客厅、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净高装修后不应低于2.6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厨房、卫生间等辅助空间装修后净高不应低于2.20m。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
此外,住区内应进行“人、车、非机动车”分流设计,并应与城市道路合理衔接;住区应构建绿色出行系统,住区人行系统与街区、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公共交通站点等慢行系统顺畅衔接;有条件的新改建住区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增加额外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以满足小区居民娱乐、休闲、社交等生活需求。
考虑到四川省是地震多发地区,《征求意见稿》则提出,高层住宅和抗震设防8度以上地区建筑,不应采用悬挑长度大于1.5m的悬挑板。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针对打造绿色低碳、智慧住区、全龄住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标准。
相关链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四川省好住房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