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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维权)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近日,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屠德进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下属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申屠德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申屠德进先生持有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6,500股,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规定回购注销,同时申屠德进先生通过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4,194股。申屠德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申屠德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选举于群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于群力先生担任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群力:男,1968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路桥工程处、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职员,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经理、交通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高速公路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于群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于群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