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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比电费贵,电动单车充电“藏玄机”

  “花一元钱充电,服务费竟要0.73元,比电费还贵。”近日,济南市民杜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公共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发现,费用中增加了一项服务费,而且收费还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有无定价标准?对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开展了调查。

  文/片 管悦 李自强 济南报道

市民:

一直以为交的是电费

不知道还有服务费

  3月19日,在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5号中豪酒店大院内,济南市民杜女士查看充电历史订单时,发现自己支付的一元充电费中,服务费竟有0.73元,而充电费用仅为0.33元(其中封顶优惠0.06元)。

  “我一直以为交的都是电费,今天才注意到还有服务费,收费公示牌上也没有标明服务费的相关明细。”杜女士有些疑惑,“就像加油站的油价牌一样,充电桩也应该把账算清楚。”

  随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走访济南市多个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后发现,发祥巷小区、上海花园、棋盘小区、万科泊寓西部社区等多个小区、写字楼下的公共充电桩收费项目包括充电费、服务费两项,涉及闪开来电、天天充电、小绿人充电、铁塔充电、正弦充电等多个品牌。目前,各品牌充电电费均为0.555元/度,但服务费各不相同。

  以天天充电为例,根据平台出示的收费价格表显示,服务费根据功率分为五个档次——0至149W每小时0.15元,150W至299W每小时0.22元,300W至599W每小时0.29元,600W至799W每小时0.43元,800W至1000W每小时0.57元。而铁塔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则为0-300W每小时0.18元,300-600W每小时0.28元,600-1000W每小时0.48元,1000W以上每小时0.88元。

  以200W的电动自行车充电5小时计算,闪开来电、天天充电、小绿人充电、铁塔充电四个品牌的服务费分别为0.75元、1.1元、0.87元、0.75元。这也意味着,功率越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越长,差价越大。

运营商:

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含运营成本和公司收益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到底是谁在收?主要覆盖哪些服务项目?对此,记者联系了济南多家物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公共充电桩品牌方。

  “物业只负责将公共充电桩引进小区内,充电费、服务费的制定和收取均由运营商负责。”中海汇德里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运营商按照济南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向物业缴纳电费,至于服务费收取一事则由运营商负责,物业方并不清楚。济南市历下区棋盘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用户在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时所收取的费用均由运营商负责。

  “电动自行车充电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一直存在,之前是‘打包收取’总价,现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将电费与服务费分别公示和计价。”铁塔充电工作人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是指用户在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时,除电费外,需额外支付的费用。该费用主要覆盖充电设施的运营成本和公司收益等。服务费定价没有具体标准,由各家公司自主制定。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综合计算下来,各项运营成本高于电费,所以消费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所产生的服务费也会高于电费。

  对于收取服务费的问题,闪开来电工作人员表示,服务费是根据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长来收取,包括前期的设备安装成本、场地成本、后期维护成本、人工成本等,“我们不同的充电站点由不同管理人运营,所以收费也不同。现在服务费和电费分开计算,价格与之前相比并没有上涨,有的站点反而比之前更低了”。

相关部门: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调节价也需明码标价

  服务费有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即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富尧表示,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用尚未列入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当下,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者的义务,不仅要做到明码标价,还要保障消费者对产品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各项权利。如果消费者主张服务费公示告知不够清晰,或者有价格虚高的嫌疑,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执法部门取证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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