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5-00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东股权无偿划转。
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14%。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批复,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控股”)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本行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100%的股权,水投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将达到本行总股本的15.13%。
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状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渝富资本持有本行A股988,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8.70%,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香港”)持有本行H股13,246,000股,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融资担保”)分别持有本行A股10,000,000股、15,000,454股。重庆市国资委于2023年8月31日决定将其持有的水务环境控股80%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划转后,本行股东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并持有本行股份1,151,246,45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14%,截至目前,该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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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国有企业服务与保障国家战略能力,提质提速水务水利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25〕157号)、《关于无偿划转所持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2%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25〕158号),水务环境控股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水投集团100%的股权。划转完成后,水投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一致行动人。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将达到本行总股本的15.13%。本次权益变动后,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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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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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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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东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且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审查手续及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有关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本行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状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渝富资本、水务环境控股出具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渝农商行(A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H股)
股票代码:601077.SH(A股)、03618.HK(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号
一致行动人之一: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
一致行动人之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一致行动人之三: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一致行动人之四: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特别行政区油尖旺区尖沙咀海港城金融中心南塔楼13楼5-15
通讯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油尖旺区尖沙咀海港城金融中心南塔楼13楼5-15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渝农商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渝农商行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重庆水投集团合计100%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渝农商行4.99%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渝富资本、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渝农商行15.13%的股份,渝农商行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重庆市国资委的通知及批复,尚需取得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等程序。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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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富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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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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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庆市国资委已将其所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集团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尚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下同。
(二)一致行动人
1、川仪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川仪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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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渝富资本将持有的川仪股份10.65%股份转让渝富控股,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下同;
注2:四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川仪股份19.25%股份转让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新设全资企业,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后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新设全资企业将进一步受让四联集团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川仪股份的股份,直至取得川仪股份控制权,下同;
注3:前十大股东信息来源于川仪股份披露的最新定期报告或公告。
2、重庆水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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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十大股东信息来源于重庆水务披露的最新定期报告或公告。
3、三峡融资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峡融资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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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渝富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香港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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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富资本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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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渝富资本100%股权,为渝富资本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渝富资本实际控制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为渝富控股,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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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富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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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不存在控制其他核心企业或核心业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渝富控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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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下同;
注2:渝富控股正在吸收合并重庆渝富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工商公示,待履行后续程序,下同;
注3: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持股比例变更尚需完成变更登记,下同;
注4: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更尚需完成变更登记,下同。
2、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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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重庆水务环境集团80%股权,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实际控制人。2023年8月31日,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集团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控股股东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渝富控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渝富控股,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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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控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1、川仪股份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川仪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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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四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四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渝富控股和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四联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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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四联集团注册资本变更尚需完成变更登记,下同。
渝富控股的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一·(一)·2、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川仪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川仪股份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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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之四联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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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四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渝富控股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四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2·(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2、重庆水务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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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水务50.04%股权,为重庆水务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重庆水务的实际控制人。重庆水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023年8月31日,重庆水务收到重庆水务环境集团转发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51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集团8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划转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尚未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重庆水务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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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重庆水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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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重庆水务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除重庆水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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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峡融资担保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峡融资担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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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三峡融资担保50.00%股权,为三峡融资担保的控股股东。三峡融资担保的控股股东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三峡融资担保的控股股东为渝富控股,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三峡融资担保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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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三峡融资担保的控股股东渝富控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详见“第一节·二·(一)·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4、渝富香港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香港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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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渝富资本与渝富控股已签订无偿划转协议,渝富资本将持有的渝富香港100%股份转让渝富控股,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持有渝富香港100%股权,为渝富香港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渝富香港实际控制人。渝富香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渝富香港的控股股东为渝富资本,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渝富香港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香港不存在控制其他核心企业或核心业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香港的控股股东渝富资本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富资本
(1)主营业务
渝富资本为渝富控股下属从事金融、科技、能源、汽车等产业投资及资产管理的重要主体。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渝富资本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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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系期后追溯调整后数据,下同;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1)主要业务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城乡水务、固废收运处置、环境产业股权投资。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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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一致行动人
1、川仪股份
(1)主要业务
川仪股份主营业务是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及工程成套,包括智能执行机构、智能变送器、智能调节阀、智能流量仪表、温度仪表、物位仪表、控制设备及装置、分析仪器等各大类单项产品以及系统集成及总包服务。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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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重庆水务
(1)主要业务
重庆水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处理处置。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重庆水务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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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三峡融资担保
(1)主要业务
三峡融资担保是一家国有综合性融资担保集团,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产品包括借款类、发行债券等融资担保,以及投标保函、海关税款保函、工程保证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司法诉讼保全担保。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三峡融资担保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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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2021年财务数据系期后追溯调整后数据,全文下同;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渝富香港
(1)主要业务
渝富香港从事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及服务,主要涉及境外项目的融资、投资、公司并购,资产管理等。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渝富香港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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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富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2、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一致行动人
1、川仪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川仪股份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2、重庆水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3、三峡融资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峡融资担保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4、渝富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香港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富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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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颖及范文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2、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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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董监高名单与工商登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系已完成改选或已实际任命,但工商变更流程尚未完成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1、川仪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川仪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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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董监高名单与工商登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系已完成改选或已实际任命,但工商变更流程尚未完成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2、重庆水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水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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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3、三峡融资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峡融资担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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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董监高名单与工商登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系人员已离职,但工商变更流程尚未完成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4、渝富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香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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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重庆水务、三峡融资担保、渝富香港、川仪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渝富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控股(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拥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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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注2:另有渝富控股的关联方渝农商行、重庆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宾馆”)合计持有重庆银行0.37%的股份,其中重庆宾馆已披露解散公示信息,根据重庆市国企改革工作要求,重庆两江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重庆宾馆,下同;
注3: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四联集团吸收合并,其持有重庆银行A股股票尚未完成过户,下同;
注4:重庆新工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被轻纺资管吸收合并,其持有重庆银行A股股票尚未完成过户,下同。
注5:渝富控股持有的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内资股;
注6:西南证券持有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400股股票;
注7:另有渝富控股的一致行动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74%的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重庆水务、三峡融资担保、渝富香港及川仪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渝富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控股持有(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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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注2:重庆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吸收合并,重庆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注3:渝富资本正在转让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股权,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注4:重庆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已全面接管;
注5: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更尚需完成变更登记。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增强国有企业服务与保障国家战略能力,提质提速水务水利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重庆水投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渝农商行4.99%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渝富资本、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渝农商行15.13%的股份,渝农商行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川仪股份19.25%股份转让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新设全资企业,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后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新设全资企业将进一步受让四联集团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川仪股份的股份,直至取得川仪股份控制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川仪股份持有渝农商行10,000,000股A股股份,占渝农商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发生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与渝富控股签署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批复(渝国资〔2025〕157号)和通知(渝国资〔2025〕158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等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农商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渝富资本、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渝农商行1,151,246,454股股份,占渝农商行总股本的10.14%;重庆水投集团持有渝农商行566,714,256股股份,占渝农商行总股本的4.99%,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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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国有企业服务与保障国家战略能力,提质提速水务水利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重庆水投集团100%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渝农商行10.14%的股份,重庆水投集团持有渝农商行4.9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