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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3 公司简称:金地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家俊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季彤、徐文渊、徐倩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季彤、徐倩委托董事长徐家俊、董事徐文渊委托董事李荣辉出席会议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所列议题行使表决权,代表有效票数11票。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5,084,228.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930,216,101.91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因本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决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中国经济在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挑战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和优化,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为2025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现调整态势。前三季度新房销售同比下降明显,二手房“以价换量”带动市场保持一定活跃度,9月市场出现降温。随后9.26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强维稳信号,政策目标直指扭转行业基本面,为市场注入信心;四季度以来,新房及二手房成交量均出现明显回升,核心城市二手房价格有所趋稳。12月,政治局会议提出“稳住楼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2025年楼市定调,释放了更加坚定的稳楼市政策信号。

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方面,2024年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7.3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3.0%;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0.03万亿元,同比下降10.6%,延续调整态势。商品住宅销售方面,2024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成交8.1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4.1%;累计销售金额为8.49万亿元,同比下降17.6%。销售市场延续分化格局,部分一线及强二线城市市场相对保持韧性,而三四线城市整体成交情况仍较为疲弱。自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部委联合推出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地方政府收购部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地产新政以来,部分城市带看量增长,二手房销售表现好于新房。土地市场成交方面,2024年涉宅用地成交建面同比缩量21.2%,成交规模为2010年以来最低水平,成交金额同比下降22.1%。

整体来看,2024年房地产市场继续经历深度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我们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地产产业链修复是扩大国内需求的关键之一,预计支持地产止跌企稳的政策空间有望进一步打开,房地产市场将逐步恢复平稳,在中长期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2.2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地产、产业地产和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

2024年,面临复杂严峻的市场挑战,公司坚持以现金流为核心的经营策略,以销定产、量入为出,通过强化销售与及时回款、资产盘活、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坚守财务安全底线,全年按时足额偿付共约200亿元的公开市场到期债务。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推动资管能力输出,大力拓展代建、物业管理等业务,确保经营稳健与质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3.44亿元,房地产项目结算面积395.96万平米,结算收入600.26亿元,房地产业务结算毛利率为14.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15亿元。净利润下滑主要原因是近年公司销售规模下降,本年度开发业务结转规模和结算毛利率下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经营及销售策略,加大去化力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

面对市场的深度调整和竞争加剧,公司积极调整营销策略,通过精准市场研判、挖潜客户需求、重塑产品价值、创新营销手段、发力自渠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销售去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金额685.1亿元,签约面积471.4万平方米。如华南区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积极创新获客模式,构建了涵盖全民营销、社群运营、线上营销等多元化的获客体系。东南区域通过户型拼接及改造,实现“一户多型”,丰富了产品线,成功助力嘉兴锦粼鸣庐、舟山海丝未来社区等存量现房销售。

公司积极调整资源结构,大力推进存量资产处置与盘活,实现资金归集,加快回笼自由现金流。同时,密切关注各城市跟进中央“稳地产”政策落地细则,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收储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土地储备约2,916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约1,245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占比约77%,为公司平稳发展打下基础。

融资方面,公司通过经营性物业抵押和股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方式,将银行端负债规模和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区间。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735亿元,其中96.30%为银行借款,债务融资加权平均成本为4.05%,较上一年度下降31个BP。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8%,扣除合同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9.7%,较上年降低1.6个百分点,净负债率为49.1%。

公司聚焦客户需求,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标准,加强产品创新,持续优化提升产品力,在第十届CREDAWARD地建师设计大奖中斩获多个设计奖项。如金地武汉城建和悦项目是武汉市第四代住宅第一个试点项目,成为武汉市规划局制定相关第四代住宅规范的参考样板;广州金地御湖颂项目深度契合客户的生活与精神需求,结合高品质湖山人居理念,运用现代工艺再现宋式建筑的精致雅逸,引领板块产品力的升级迭代。在保证新开发项目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公司对存量产品也进行了深度优化,如对重庆金地自在城(琅泽)项目的示范区进行升级改造,将总部产品设计中的景观健康社区模块落地实施,进一步展示了产品力。

公司持续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控,保障工程质量并助力项目交付。年内公司共交付房屋9.92万户,整体交付质量良好,其中新获广厦奖10个,另获国家及行业级奖项15项,打造了广州荔湖城、北京门头沟四道桥、上海嘉定南门、重庆金地格林春岸、舟山山海未来社区等一批交付质量标杆项目。

商业物业方面,各购物中心客流、销售坪效、会员消费等保持稳定。写字楼物业方面,新租、续租面积合计超过20万平方米,有效应对了行业波动与退租影响。产业地产的收入及管理面积保持稳定提升。金地威新轻资产拓展能力已打开局面,年内累计签约12个招商代理及研策咨询类项目。长租公寓方面的经营管理表现稳定,成熟期项目出租率保持93%。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最新发布长租公寓3.0产品体系,四大产品线覆盖目标客群,家具整体化及收纳率持续提升。

金地智慧服务持续夯实业务基本盘,注重有质量的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在管面积约2.52亿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政府公建、设施服务、合作医院、合作院校等业务的持续突破,同时保持产业园项目的稳健获取。此外,在城市服务和团餐业务两大增值业务新赛道发展强劲,获取多个城市服务和大型食材配送项目,市场拓展能力持续提升。金地智慧服务在坚守行业本质、夯实基本盘的同时,聚焦战略赛道深耕,“物业+”模式持续发力,业务融合不断加深,已连续十六年荣获中指研究院“中国物业服务综合实力百强企业”荣誉。

代建业务规模持续高质量发展,成功开拓南京、武汉、苏州等新市场,同时在深圳、西安、杭州、天津等城市区域持续深耕,在保障房、人才公寓、产业园、企业总部、存量更新、市政工程等多个业态类型上均有落地成果。同时,委托方满意度及口碑维持较高水平,复订成功率显著提升。金地管理行业影响力持续增强,口碑获得多方认可,报告期内荣获“2024年中国代建企业综合实力 TOP3”等二十余项行业大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代建业务已布局全国超60座城市,累计签约管理面积达3,831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稳盛投资持续严控风险、稳健经营,压降投资规模,加强投资项目的销售回款管理力度,优化项目债务结构,促进项目安全退出。同时,加快存量资产盘活以及融资优化。报告期内,稳盛投资进一步加强投后与风险管理工作,在管项目平稳运营。

2024年,公司在综合实力、稳健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广泛认同和赞誉:年内入选由北京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评选的“2024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第8名;入选 “2024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综合实力TOP10”;入选由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房协评选的“2024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实力50强”第13名;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第21届蓝筹年会上,公司获评为卓越品牌价值企业;在每日经济新闻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价值地产年会上,获评为“年度价值地产企业”;入选2024《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212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家俊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家俊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季彤、徐文渊、徐倩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季彤、徐倩委托董事长徐家俊、董事徐文渊委托董事李荣辉出席会议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所列议题行使表决权,代表有效票数11票。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决议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五、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八、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九、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鹏程、李普伟、刘中、廖南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鹏程、李普伟、刘中、廖南钢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十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九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经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已经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83万元,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同意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后认为:本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四、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者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授权金额: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25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10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0.41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4.12亿元,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6.29亿元。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25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10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授权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一定金额范围内就下述事项作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批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无需进行公告。

(二)为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向合联营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关联人,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具体情况预计如附表。

公司为以上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合联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合联营公司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以上担保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对于担保对象和额度的要求,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本授权时效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是依据了相关监管法规并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提供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80.41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24.12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6%、21.0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5,305万元,其中: 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合计148,65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70,353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94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损失准备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信用风险损失,其他应收款项则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低风险组合、正常风险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类别等。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第四季度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合计148,65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第四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353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第四季度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9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325,305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282万元。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 公司计划通过聚焦主业,轻重并举,强化信息披露、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股东回报,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工具等方式,助力公司发展,切实保障股东回报。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公司股票连续 12 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经审计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14.45元/股;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14.41元/股。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审议并通过了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加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1、聚焦主业,轻重并举,推动公司经营提升

多年来,公司始终秉承“科学筑家”的理念,在房地产领域深耕细作,业务范围涵盖住宅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及产业地产开发及运营、物业管理服务、代建等。近几年,我国房地产经历了深度调整,公司聚焦现金流管理,坚持稳经营、提质量、增效益,确保“保交楼”与“保兑付”的履约承诺兑现。从中长期看,大量的改善需求和城镇化需求继续支撑行业稳健发展,预计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多项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房地产市场将逐步恢复平稳,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公司将聚焦主业、轻重并举,持续锻造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土地储备2,916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约1,245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占比约77%,是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将聚焦客户深层次居住生活需求,从产品策划、设计研发、成本配置、供应链体系、施工建造、产品服务等全流程实施穿透式管理,持续打磨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水平,推动库存销售去化;密切关注各地收储政策进展,通过资源置换、规划调整等方式,推动存量资源盘活。与此同时,公司将严守投资纪律,坚持安全审慎原则,择优补充土地储备,优化资源结构。

近年来,公司在商办、产业、物业服务和代建等领域持续发力。截至2024年末,公司商办、产业等在管面积约365万平方米,物管业务在管面积约2.52亿平方米,代建业务签约面积约3,831万平方米,品牌影响力保持行业领先。下一步,公司将大力发展轻资产业务。其中,商办及产业地产方面,聚焦高价值区域,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资产管理能力输出;物业方面,筑牢品质基石,做大做强基础服务的同时,稳步拓展增值服务;代建方面,聚焦以“产品+服务+经营”为核心的代建能力建设,整合内外部资源,完善城市布局,延伸产业链,提升综合竞争力。

2、强化信息披露,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完善,自2014年以来,连续九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A”的评价结果。公司坚持月度、季度披露开发业务和持有型业务经营信息,并及时披露融资担保等临时公告,确保各类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已连续十四年披露社会责任/ESG报告。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加强经营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丰富公告发布宣传方式,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告可读性。

公司一直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项目考察、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形式与投资者交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参加机构策略会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回应,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并研判其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公司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减少其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基础上,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多年现金分红,累计分红达231.49亿元。2023年,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未来,公司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4、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于2010-2017年实施了A股股票期权计划,对增强员工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起到了积极作用。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资本市场环境、公司经营需要等,积极探索运用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此外,公司还将持续研究包括公司债、中票、REITs、定向可转债等在内的融资工具,推动资本结构和负债结构优化,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估值提升计划的手段、举措等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助于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经营质量。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5,084,228.3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36,381,617.6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930,216,101.91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增加项目储备等资金用途。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现状、发展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83万元,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翠红女士,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何翠红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何翠红女士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2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文慧女士,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袁文慧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袁文慧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64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18万元),较2023年度无变化。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公司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鉴于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支持项目开发建设,对于向联营合营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即构成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

为了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开发效率,提高股东回报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一定金额内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安排。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资助情形为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 司提供资金等形成的财务资助,具体包含以下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三)单笔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59.04亿元。

(四)拟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295.20亿元,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与被资助公司及合作方股东等协商并确定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财务资助的条件、金额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本授权时效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开发效率,提高股东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资助资金仅用于项目公司开发建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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