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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是玉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宗丽萍女士、孙新卫先生、陈易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孙新卫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是玉丰先生、何方有先生、孙新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是玉丰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是玉丰先生、孙新卫先生、陈易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孙新卫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是玉丰先生、孙新卫先生、陈易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易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刘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范迓胜先生和刘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范迓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赵溪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文甜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成员刘其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赵溪寻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其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3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此外,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是玉丰

非独立董事:是玉丰、宗丽萍、何方有

独立董事:孙新卫、陈易平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是玉丰

其他委员:何方有、孙新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新卫

其他委员:宗丽萍、陈易平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易平

其他委员:孙新卫、是玉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新卫

其他委员:是玉丰、陈易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刘其源

监事会成员:刘其源、钱洁、钱小兵(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刘波

副总经理:刘峰、范迓胜

董事会秘书:赵溪寻

财务负责人:范迓胜

证券事务代表:文甜甜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赵溪寻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文甜甜女士均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相关人员简历

1、是玉丰先生,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是玉丰先生于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无锡派克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2007年4月至2013年1月任无锡派克特钢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派克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宏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监事、无锡灵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派克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2、宗丽萍女士,女,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宗丽萍女士于2002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无锡派克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7月至2013年1月任无锡派克特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宏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3、何方有先生,男,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行政部项目申报工程师;2020年任公司科技管理部副部长,2021年至2022年12月,任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2023年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4、孙新卫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大专学历。孙新卫先生于1987年7月至1994年2月担任江苏太湖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1994年3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陈易平先生,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执业律师,硕士学历。陈易平先生于1995年4月至1996年12月执业于无锡东华律师事务所;1997年1月至1997年12月执业于无锡天柱律师事务所;1998年1月至2002年3月执业于无锡英特尔律师事务所;2002年4月至2003年6月执业于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执业于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2006年1月至今执业于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无锡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无锡市国际商会副会长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6、刘其源先生,男,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派克新材特材技术中心副主任,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特材技术中心主任,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7、钱洁女士,女,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 2010年2月至2018年1月担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报价核价专员;2018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派克新材销售管理部副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派克新材营销总监。

8、钱小兵先生,男,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钱小兵先生于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技术员;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派克新材生产部计划科副科长;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普材生产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普材生产部副部长、物流采购部部长、特材计划科科长、特材生产部副部长、特材生产部部长。

9、刘波先生,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刘波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无锡市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10、刘峰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刘峰先生于1996年8月至2010年2月先后任中航工业安大公司技术中心工艺室技术员、技术中心工艺室主任、技术中心副主任、自由锻分厂厂长;2010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中航天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特材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特材事业部总经理。

11、范迓胜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会计师。范迓胜先生于1989年7月至2010年9月任职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亚太安信达铝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月起至2014年8月任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国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2、赵溪寻先生,男, 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保荐代表人等从业资格。2011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企业并购交易咨询部经理,2017年5月至2024年8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3、文甜甜女士,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1月至今一直工作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14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70,8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1.48元,共计募集资金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17,060,706.0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派克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用途、管理与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航空”)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管辖的二级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管辖的二级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定期出具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方便账户管理,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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