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认为,当事人张涛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戚永楙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3月23日,朗源股份(300175.SZ)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山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500万元。目前,朗源股份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相关责任人包括时任总经理张涛、董事长戚永楙、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丽娜及副总经理李博,他们在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中存在失职行为。
最终,山东证监局决定拟对朗源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张涛、戚永楙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此外,张涛和戚永楙或将分别被禁入证券市场10年和5年。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鲜果和干果种植管理、加工、仓储及销售,数据中心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新鲜苹果和葡萄干。公司先后获得了“第四批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国际知名品牌”等。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朗源股份300175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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