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大厅里,因长期诉讼几乎已成仇人的刘家四兄妹,终于放下这个家族长达7年之久的心结,相互配合着将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过户到小儿子名下。小儿子也“投桃报李”,将其他三兄妹应得的份额折算成现金,当场打进每个人的账户。
“真没想到,检察机关对这事儿会如此重视、如此耐心,经历了七年诉讼后,还能让我们一家人坐下来敞开心扉沟通,达成和解,”三位申请人激动地说。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二分院”)促成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房产继承纠纷案达成和解,成功化解了困扰兄弟姐妹四人多年的家事矛盾纠纷,止诉息争。
7年10次诉讼 姊妹反目成仇
这是一场因遗产继承引发的“马拉松式的官司”,7年之内进行了10次诉讼。
本案中,刘某与侯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四名子女。侯某、刘某于2016年1月、2017年3月相继去世,均未留有遗嘱。涉案房屋原登记在刘某名下,系夫妻共同财产。2016年5月,刘某与小儿子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涉案房屋赠与小儿子,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小儿子名下。
2018年,其他三名子女将小儿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经三级法院认定,刘某与小儿子签订赠与合同属无权处分,合同无效。2019年,其他三名子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登记在小儿子名下的产权证书,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登记在小儿子名下的产权证书,更正回刘某名下。后其他三名子女又将小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涉案房屋按法定继承,两级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小儿子不服二审判决,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小儿子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小儿子继承涉案房屋70%份额,其他三名子女各继承10%份额。其他三名子女不服二审判决,向市检二分院申请监督。
“申请人认为判决没有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因此按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向市检二分院提起民事监督申请。”本案主办检察官向新其告诉记者,受理申请后,检方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反复的监督审查,发现该案法律依据正当,审判程序合法,且判决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老人将房屋赠与给小儿子应属其个人本意,法院综合考虑小儿子对老人生活起居、求医问药等方面的照顾和精神陪伴及鼓励等因素,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尽善尽孝的良好风气的角度出发,判决小儿子继承涉案房屋70%份额,其他子女继承10%份额,并无不当。”向新其主动为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法院判决的正当性。
“一方面,鉴于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对遗产继承方面不太了解,我们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厘清法律关系;另一方面,作为没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我们从公平公正、从法理情的角度为他们分析解读,他们对我们也更有信任感。”向新其说。
经过检察官多次耐心解释,几名当事人终于明白了该案的法律逻辑关系,表示接受判决结果。这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7年10次诉讼,至此看似可以画上句号了。
但是,法律上的逻辑关系捋顺了,现实中就一定能顺利得到执行吗?
彻底解决难题 检察官“较真碰硬”
“当事人年龄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也60多了,如果这个疙瘩不解开,矛盾就很可能会延续到下一代,我们一定要在所有当事人的有生之年,把问题彻底解决掉。”向新其说。
这个问题,就是双方当事人都认同的法院判决结果,将如何执行。虽然法院判定小儿子占70%,其他三名子女各占10%,但由于没有执行标的,致使案件陷入无法执行的僵局。由于几个兄妹间反目成仇,导致涉案房屋既不能卖,也不能出租,所以事实上并未达到息诉的目的。
民事和解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效路径,更是修复社会关系的温情纽带。能不能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向纠纷源头延伸,以“监督+调解”双轮驱动的方式,推动民事争议从“争锋相对”走向“握手言和”?
“如果就案办案和机械办案的话,案件到此就结束了。但是否可以再往前推一步,彻底化解矛盾、避免新的更多矛盾出现呢?”怀揣着这个信念,向新其和同事们反复梳理前后10次诉讼过程,多次找到当事双方谈话,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渐渐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向新其的脑海中清晰起来。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会希望检察官怎么做?”带着这个问题,向新其和同事们分析后一致认为,破解僵局的关键,就是让看似无解的执行“活”起来,让每个人都得到应有的利益,同时斩掉矛盾的根源,扑灭这个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引爆的“火药桶”。
7年,10份判决,消磨掉的不仅是亲情,还有信任。如何修复多年的亲情裂痕,让当事双方重新建立起基本的信任,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也是彻底解决这起执行案件的关键。
经过反复做工作,大家最终同意再坐下来,一起商量房子处置的办法。向新其首先找到小儿子,询问其对这套房子的诉求。他表示,自己确实想继承这套房子,但给其他几个兄妹的“补偿款”,需要找人去借。有了共识,就会有办法。向新其先找房产中介根据市场价对房产进行了评估,给出的结果是,按照当时市场价,总价值大约在320万元左右。对于这个数字,当事双方都表示认可。但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其他三位申请人表示,房子可以让小儿子继承,但担心他不给折价款。对此,一方面,检察官讲法律,讲人情;另一方面,又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和方案,指导双方约定了更为详细的违约条款,确保执行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不仅于此,“我们还可以陪你们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最终,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双方当事人心里有了底。房产也顺利过户给小儿子,其他兄妹几人也均收到了钱款。
“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
对于检察官队伍如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曾做出过“三个善于”的表述。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
民事案件法律事实纷繁复杂,法律关系往往隐藏其中难以厘清,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实质法律关系对于案件的处理具有关键作用。司法案件关乎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利益,更关乎全社会的价值取向。以“三个善于”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亦是引领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力量。
“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一些案件看似小事小案,其实蕴含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个人恩怨,仅从法律层面做出判断,并非难事,而如何实质性化解纠纷,才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难题。”在市检二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郑思科看来,法治不能缺少人文关怀。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给他感触最深的体会,是检察工作要学会倾听、学会换位思考。
“通过心贴心的沟通,融化当事人心中的坚冰。如果检察官能够认真地和当事人去沟通,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你在听他说、为他想,那么,百分之八十的来访人最终都能接受法院的判决。”郑思科说。
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是近年来检察机关的高频词。近年来,市检二分院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以“做实检察为民”为目标,以“高质效办案+长效性机制+大数据赋能+多元化宣传”四驱联动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从千万学区房遗产纠纷妥善解决,到水果批发商几十万钱款最终追回,再到7年诉讼的房产继承案的实质性化解,每一个案件背后,市检二分院都秉承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做实检察为民,把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真正实现了基层矛盾的有效化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待检察工作;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匹配的专业素养和知识处理好每一个案件。未来,市检二分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民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郑思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