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梦网科技及相关人员收辽宁证监局警示函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3月21日晚间,梦网科技(002123)披露公告称,公司于3月20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梦网科技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公司时任董事长余文胜、总裁徐刚及时任财务总监李局春、刘勇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梦网科技及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梦网科技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交易行情显示,3月21日,梦网科技收跌5.3%,收于16.27元/股,总市值130.8亿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梦网科技及相关人员收辽宁证监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