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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2025-00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盐业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00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杨耀东先生、段修国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2025-00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拟对2018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其作出的涉及采矿权证办理期限的承诺申请再次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背景及内容

201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针对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的相关事项,山东盐业出具《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以下简称“该承诺”)。主要承诺如下: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由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并承担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未来资源价款的缴纳义务,并预留2亿元交易对价用于对该事项的担保。如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因采矿权许可证生产规模变更未及时或因超量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及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

2.如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前的矿产超量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与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

3.如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前的矿产越界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与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

二、承诺履行情况

该承诺出具以来,山东盐业积极协调办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证。因相关采矿权证变更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山东盐业将该承诺中关于采矿权证办理时限延期3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临2022-045号公告)。

三、再次延期履行的原因及延期后的承诺

(一)再次延期履行的原因

上述承诺延期后,山东盐业严格履行承诺内容,继续协调推进采矿权证变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取消采矿许可证变更生产规模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需单独变更采矿许可证记载的年生产规模。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2023〕10号),采矿权出让收益采取逐年征收方式,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受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采矿权证变更工作未能完成。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盐业出具的《关于相关承诺申请延期的函》。山东盐业申请将该承诺中涉及的采矿权证办理期限再次延期12个月。

(二)延期后的承诺及相关工作安排

鉴于上述承诺将于2025年3月23日到期,山东盐业拟将该承诺中关于采矿权证办理时限再次延期12个月,即“在2026年3月23日前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由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该承诺中涉及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承诺延期履行期间,公司将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结合现行国家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规定,与山东盐业协商妥善解决上述承诺履行及2亿资源价款处置事宜,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山东盐业目前系公司关联方,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事项的延期履行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承诺事项再次延期履行,符合国家政策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盐业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杨耀东先生、段修国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盐业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监事刘晓迪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2名监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承诺事项的积极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2025-006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晓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董事长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杨晓玥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简历:

杨晓玥,女,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规划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鲁银投资集团德州羊绒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投资与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部长,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晓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5-007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5层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惠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登记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联系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0531-59596767

联系人:杨晓玥 刘晓志 电子邮箱:luyin784@163.com

邮编:2501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2025-008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豪杰”)提供借款1711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6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回现金及房产价值1083.82万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该项债权余额627.1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0年10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青岛豪杰提供借款1711万元,用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6月30日,同时由相关担保人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青岛豪杰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经公司多次催收及济南市高新区法院调解,担保人代青岛豪杰累计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因青岛豪杰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按期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公司向济南市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56号公告、临2023-002号公告、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二、相关进展情况

济南市高新区法院执行立案后,公司收到强制执行款10.38万元。济南市高新区法院组织评估拍卖担保人名下查封房产,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接收房产2套,价值535.40万元;拍卖成交房产1套,收回现金388.04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济南市高新区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4)鲁0191执恢349号),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房产已完成过户,拍卖款也已过付至公司账户,公司累计收回现金及房产价值1083.82万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该项债权余额627.1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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